會碰到這些事情,也是和開夜車有關。第一的701也對我咬牙切齒地做了精闢的分析,諸如:「會三更半夜出來的人,沒有一個是正常的。」「半夜裡,什麼人都會有。」可是開小黃開了十天半個月以後,我覺得自己還是喜歡開夜車,不塞車,紅綠燈少,雖然生意少但搶生意的車子也少。只是在枯等數小時沒有生意的夜闌人靜時,我難免也會憤世嫉俗一番,覺得夜車是給那些離婚、失婚的、家庭不幸福的人開的,為什麼我要和老婆相隔萬里(大概0.8公里),在這裡陪這些光棍望路興嘆?總之,絕大部份的乘客都是很正常的,而奇怪的乘客則通常在黑夜裡如魑魅魍魎般一一現身,其中以喝醉的最多(我載過一個男的,吐到不但五體投地,而且整個臉都貼在柏油路上面了,他的女伴好不容易把他弄上車,但下車時簡直就黏在我的車子旁害我開都開不走;我也載過一個女的,醉死到毫無意識不能下車,而且就像死人一樣變得很重,我抱也抱不動,只好跟她的女伴像抬屍體一樣把她拖進去);像這種不付錢的,也最常在半夜坐車。 人家說,會被金光黨騙其實是自己貪財,才會給人有機可趁。雖然幾乎每個司機都難免碰過這種例子,但是我自己唯一一次被客人跑掉(就是也沒明白跟你說沒錢,總之就是消失了),就有這種味道。作為幾乎人人都有的經驗,老司機一定會告訴新司機說:你要假裝沒油了,先跟他收一半的車錢加油;或是到了休息站就先收一半。碰到那種回家拿的,寧願不要載。諸如此類,等等。這特別適用兩種情況同時發生的時候:一、是機會車而不是中心無線電派車,或是Seven代叫的車;因為通常打電話到中心叫車的,都會顯示號碼或留地址在中心電腦,查得到抓得到(?)。二、長途車。 那時半夜我載人從湖口到桃園。她的父親是在桃園開計程車的,所以她很清楚怎麼開價才能開到最便宜而司機又不至於乾脆不載的那個臨界點,(姑且稱之為「雞肋價」,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連過收費站的40塊,電話裡講好外加的,到了現場又要拗成內含;我從新豐到新湖口達生路,殺了七、八公里,當然不可能不載人就走掉,議價空間被壓縮到極點。客人一上車不久,剛好我太太打電話來噓寒問暖,我居然直截了當地對她抱怨價錢被壓得很低,只是留在新豐也不見得有生意云云,也不管客人的感受如何──她在車內當然聽得很清楚。 一直到她下車後我要往回走時,我才想到自己實在不厚道,也對人太不尊重;為什麼我突然變成這種想法?因為到了桃園地院附近、快到二號國道交流道時,有個「天下掉下來的禮物」出現了。 我看到他招手,就加減停下來,想說桃園地區如果是不認識的路就算了,如果又往北走、愈走愈遠,也可以算了。他旁邊還有一位比較矮小的人,但是只有他要坐車。總之加減問問──關西!我的心裡砰砰跳。雖然關西離新豐很遠,但畢竟是往南往回走,而且就是到新竹縣。「來回載」是每個司機最大的福報,因為通常我們是載人從新豐去新竹,然後空車回來,也許路上有人攔車,但是可能方向不對,愈走愈遠,或是方向有點對,但路程很近。總之來回載固然幸運十分,但長途車的來回載更是幸運萬分,不可求亦幾不可遇。 我帶著感恩的心情,反省到自己應該要換個角度看世界,而且太對不起剛剛那一位小姐了,我應該感謝她讓我遇到萬幸之事──雖然載一趟去桃園賺得很薄,但是一旦不是空車回來,那就完全是逆轉勝,大獲全勝,毫無瑕疵無安打、無失誤、無四死球的完全比賽。他一上車沒有十分鐘就睡著了,我在靜謐的北二高上喜孜孜地盤算今夜已經賺了多少、扣掉公里數是多少、今天的時薪等於多少以及本益比等等。真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見利輕身,我知道有幾個危險因子,但是卻想說,應該不會輪到我。這些危險因子有: 第一,此人很奇怪,臘冬深夜,只穿短袖內衣; 第二,他說剛被法官問話出來。法官(或應為檢察官之類)加班到這麼晚嗎?他說是槍炮彈藥管制條例的案子。 第三,一個四十幾歲的大男人(應為瘦男人),一直擔心太晚回家會被媽媽罵。不過確實很多父母會這樣,不管你幾歲。 他一上車就問到關西多少錢,我也不知道,反正就跳表,他也同意;既然問價錢,顯然是要付錢的,我想。其次,他提到媽媽,增加了他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的形象,增加可信度。第三,我想反正我是回程,不是專程,如有萬一,損失沒那麼大。第四,他說很冷,我還把我的唐裝外套借他蓋,不可否認當時我心裡飄過一絲想法:我對他這麼好,他應該不會虧待我吧? 在他睡著以前,我一邊順著他的話頭罵罵法院。不是我對法院有成見,而是我們這一行的最高原則,就是錢最重要,客人最大,一切以客人趕快順利下車並且收到錢為最高目的,當然給個整鈔說「不用找」更好。我也碰過令我厭惡至極很想趕他(們)下車的客人,但是我都忍下來,我不是想到慈悲心,也不是想到「人家打你右臉,你要把左臉迎上去給他打平衡」,我就是想到「錢」,錢!錢!骨氣放在家裡,道德感留在排班點,傲氣從排氣管排排乾淨。我想所有的司機都是這樣,雖然不至於客人藍我們也藍、客人綠我們也變綠,但肯定是客人藍我們絕對不敢綠,客人喝湯我們就要喊燒。反正藍綠都有很多該罵的,很好用,碰到藍的,我就把罵綠的那些搬出來侍奉,碰到綠的(新竹縣很少),就把罵藍的拿出來賣弄,總之要華航以客為尊一番,讓他賓至如歸。只是我也經常偷渡一些勞工教育的材料,他罵警察幹嘛抓酒測、害他不敢自己開車,我就罵政府要貪污又要買美國武器太欠錢;立委選舉開票他說民進黨為什麼輸是因為工人都要上班沒去投票,我就說其實國民黨不算贏因為綠的票變少藍的卻沒變多,當然也要說說民進黨今天已經沒辦法讓工人感動到放棄一天的加班費或休假了。又離題太遠了。總之我就順著這位大哥的語氣,罵罵法律首先照顧有錢人,其次照顧懂法律的人,不過這兩種人又高度重疊云云。他一直睡到我下關西交流道把他叫醒請他報路,經過一點小路(我一邊想著愈走愈偏避,是不是愈容易不付錢跑掉),直到關西往龍潭的台三線上,就在這路邊,到了,再往前一點點,好,就這裡。你等我一下。 我等了五十下。 我一邊想著,他應該是沒有錢,要找他媽媽拿;但是他媽媽要先針對他的晚歸長罵一頓;後來又想,乾脆我進去看看,他媽媽看到外人,就不好意思再罵,會先給錢我打發走了,要罵再繼續罵。我一邊想著他是不是有老婆小孩,當著小孩的面被祖母痛罵一頓,也真是不好受,以後怎麼管小孩,等等。然後我決定熄火,先關大燈和冷氣,開窗戶再關送風,最後關電門。最後我決定去找他母子倆,就把門窗關好車鎖上,進到通向石門山(或管它什麼山)那個荒草與成堆鐵皮屋、工寮夾雜的巷子裡。那根本不是巷子,就是鐵皮或水泥工寮成排落座又交雜錯間的荒野地,我穿來轉去,祈禱著狗叫聲不要吵醒周遭的鄰居,一邊看哪一間屋子的窗戶亮著而裡面有媽媽和男人的身影(以及媽媽的斥責聲),直到我終於確定根本沒有什麼怒罵遊子晚歸的母親,而那個夜歸人根本就是來無影去無踪的科學小飛俠。 錢的損失(包含應收未收的錢以及因此白白多跑的公里數)令人十分難過,但是被欺騙、被侮辱、被玩弄、被耍、被有預謀地糟遢蹂躪等等交雜的感覺更叫人氣憤而久久難以釋懷,恨不得爾後三不五時重訪此地,把他找出來痛斥一頓甚至打他(他比我瘦多了,可能不難打)。想要錢,更想要發洩與復仇,想要以一番慷溉陳詞來彰顯公理正義的欲望如深谷般難以填滿。我看著台三線上的地址,打一一○問轄區派出所的電話,一個陌生的什麼牛欄河之類的名字。 有幾點是那時候開始才考察到或推斷的: 第一、該地看起來是個巷子,但幾乎也是個大空地,或十分錯綜複雜而四通八達的巷弄,往東南,不要喘兩口氣就可以轉到別的出口回到台三線上,四通八達地揚長而去;往西北是高過我五個頭的雜草和雜物;往東北是深山;怎麼跑都很容易,更不要提躲在其中一間屋子裡,關燈熄火,偃旗息鼓。 第二、明明到了巷子口(我都會儘量停到客人好開門下車的位置),他叫我再往前一點,剛好讓我往右(就是往東北)的視線被濃濃蔓草遮住,而他一開門仍然還是巷子入口。他進去一兩步以後,左轉還是右轉,徐走還是拔腿狂奔,我完全看不見聽不到。(司機在一般狀況下是不熄火,拿了錢就直接趕赴下個目標的;此時車子在發動狀態,特別是老舊一點的車,聲音洪亮,不可能聽到他跑步;更何況在開冷氣關窗戶的情況下,等於聾子一樣)。 第三、他說完「你等我一下」就走了,言簡意賅,沒有多做說明,連身上沒錢、要進去找媽媽拿這些話都沒說,縮短司機反應時間。(不過他就算再多說二十句,當時我也來不及反應。) 第四、他下車關門,沒有關緊。也許是他為了趕快,沒顧及關好車門;但也許是故意,這樣假如司機想追(我是說有經驗的司機,不是說我,當時的我只想到要等他一下),也來不及立刻鎖好車門,必須先去把右後座(距離駕駛最遠的位置)的車門關好。有經驗的司機通常不會沒鎖好車、甚至沒拔車鑰匙就追亡逐北、遠颺而去,棄吃飯謀生的工具於不顧。 第五、他宣稱他是什麼槍砲彈藥的案子,大概是要我心生恐懼,不敢追他惹他。 有了這樣的經驗,歸納出了些規律和要素以後,碰到那位念念不忘蔘茸滷蛋的大姐,我才能事先準備好,她一下車我馬上「趕快追著進到巷子裡」,不會比她晚一秒半就打P檔放安全帶開車門雙腳落地。只是步驟雖明快,狀況千萬種,最好的因應是有可疑跡象就忍痛不載。我當然也載過到目的地拿錢,而且果真又拿到錢的,也有很長途的,無線電派車的固然令人放心(而且她自稱是我們中心一位小姐的姐姐。幾個月後我又載到一個人說是中心同一位小姐的妹妹),我也碰過機會車(散客)的情況:我載人到竹北六家,她下車,我才在把錶按掉歸零、準備回新豐,就突然有人開我車門,用河洛話講「竹南」。在六家的閩南人應該是外地人,不過很多客家人也常常很自然地講河洛話──即使不知道你是那裡人。外地人不外地人,不付錢的風險是否不同,應該沒什麼相關性;總之他說他沒有錢,到家拿給我,說已經招了兩台車都不載,因為司機一聽是還算長途的case,又是路上攔的,就說「你給我現金」;他說他就是摩托車壞掉,不得已才叫計程車,那來那麼多現金。我一邊跟他陪笑,解釋我們司機確有此風險,一邊提心吊膽並就各種假想狀況擬定因應計畫。最後開到他家門口,大門就是緊接客廳的鋁門,裡面說話、拿錢的狀況一目了然,順利達陣馬到成功。 還有一位原住民,我很猶豫要不要提她是原住民,這樣好像有種族歧視,暗示原住民狀況特別多;不過還是要提,因為她給人的印象就不得不包含這一點,只是要說明,所有其他狀況百出的都是漢人,所以不是那一族人就特別怎麼樣。她從無線電叫車,帶著三個小孩,從我家附近泰安街的幼稚園到新埔,大概270塊左右。到了目的地,要我等一下,就進去講了很久很久(約略可以聽到兩個成人不和諧的交談);久到三個小孩子都輪番出來好奇地探頭探腦,顯然兩個大人是在講我的事(當然就是我的事),而小孩就出來看我還在不在。最後她終於出來,跟我說改天再給我錢,又留了電話和姓名;我聽不懂她的解釋,是和先生吵架,到朋友這裡來朋友又不幫忙出車錢,還是和朋友吵架,到先生這裡來又沒錢,還是幫朋友帶小孩等等。第二天、第三天我打了電話去,接電話的人說她很久沒回來了,也許那是娘家之類的吧。但是就在我行將放棄時,某日她突然來電,問我多少錢;我叫她直接送到我住的大樓交給保全,並且當她給錢時打電話給我讓我立刻和保全人員確認。她真的送了270塊來,所以還是有人值得相信的。 「所以還是有人值得相信的」這句話,就算我不講,她也用別的方式對我說了。那天無線電派車上坑村,友台去沒接到;後來又叫車,派到我,說剛剛她對前台車揮手,司機沒看到。她一邊講,我一邊覺得滿腹弧疑,轉頭一看,又是妳!我心裡想,總不會再來一次吧;就算再來一次,會給就好了。這次從新豐上坑村到湖口中勢村,330塊,又沒錢!!!她說:「你相信我一次嘛!」我說我已經相信妳一次了;其實我心裡對她很放心,只是表面上要裝作不高興,因為不能讓客人養成這種習慣。後來她又打給我了,我又請她到了大樓保全那邊把錢託給他並打電話給我,但是她再也沒有消息,保全人員也表示她並未出現第二次。幾個月來我常常經過並望著她的幼稚園,在心裡唱著何日君再來。 話又扯遠了,回到牛欄河。我打給派出所,他說轄區錯了,我問他正確的並請教他電話。正確轄區的警車迅即趕到,(還是太晚了,因為我「等他一下」等了快三十分鐘才報案,客人跑掉,駟馬難追)。兩位公權力帶著手電筒在眾工寮間照來照去,並且吵醒了一位獨居中年婦女(以及所有的已被我吵醒的狗再被吵醒),查了她的殘障手冊以及帶我進去看看小屋內各角落有沒有藏人,操河洛話(當地極少見),盤問說是桃園人,移居到此。為何到此?以何為生?有無領補助?生活有無困難?警察沒問,也顯與本案無關。遠處又有清醒人,警再問,全部不知道。最後警察記錄了我的職業駕照和營業登記證,存檔備查。 連同等待的時間,到打電話報案為止,車資是1,000塊(應再加過路費40),而且畢竟是回程,比起前輩司機們開到雲林、高雄拿不到錢,或是沒拿到錢還被砍一刀的,我這應該算是輕傷。身為計程車司機如果沒有被坐霸王車的經驗,恐怕就像大陸客來台觀光卻沒去阿里山一樣,不算到過台灣。 那位霸王客在我車上遺留的東西,警察細細照看了一下,說是應該曾被屁股坐到,指紋都抹光了;遺留物清單就是一塊錢加上一個千輝型打火機。所以我告訴那位拿著價值1500元打火機的司機,若以車資算,我那個打火機值999元,還比他那個汽車旅館的打火機便宜。 <<01. 蔘茸酒和滷蛋的大姐 返回文章列表 03. 皺成一團的千元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