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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勞動黨新版網站上線

張貼者:2020年1月8日 晚上11:01Ming Che Lin   [ 已更新 2020年1月8日 晚上11:02 ]

本黨過去的官方網站是由義工進行維護,雖然義工已經大力幫忙,但還是難免出現交接疏漏,導致有一段時間我們的網站沒運作,甚至整個消失。

感謝支持者善意提醒,又為了宣傳政黨票,我們去年找網站工程師協助架設新的官網。雖然現在更多的宣傳是透過臉書或LINE等平台,但一個長期運作、穩定可被搜尋到的網站仍不可或缺。

總之,勞動黨新的網站上線了。至於這個網站,則是以勞動黨二區(桃竹苗)黨部暨勞工服務中心的活動訊息為主,但我們也會把重心放到臉書經營上,也許在維持一段時間後,就會考慮關閉這裡。往後勞動黨的相關訊息,可以在以下幾個平台看到:



本中心搬遷至湖口,繼續為勞工服務。

張貼者:2019年3月12日 凌晨3:07Ming Che Lin   [ 已更新 2019年3月12日 凌晨3:08 ]

本服務中心自民國108年1月底搬遷至湖口鄉,新的聯絡地址及電話如下。我們仍繼續為勞工服務,搬遷來這兩個月已有很多勞工上門尋求協助。因為搬遷事務繁雜,僅在本中心臉書公告,網站忘記公告。需要協助的勞工朋友,可到湖口找我們。

地址:新竹縣湖口鄉大智路42號
電話:03-6960260
傳真:03-6960263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61出刊了

張貼者:2017年6月22日 下午5:36高偉凱

  有關房屋稅與高偉凱辭職的事件,過去在網路上我們說很多了,但是我們還有很多黨員、黨友不習慣在網路上閱讀資訊,所以這期通訊還是要正式談一下這件事,寄實體信件出去。
  這一期也介紹了電子業新成立的兩家工會:元晶太陽能和昇陽光電。元晶工會並且剛進行過端午節獎金的抗爭行動。
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labour-old/20170623

有關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幾個問題

張貼者:2017年2月22日 晚上7:01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2月22日 晚上8:09 ]

  勞方沒有協商的籌碼,才是最大的問題;沒有籌碼的協商權是無牙之虎。如果法規要幫勞方,最好是制度上能讓勞方儘速調解不成立去發動罷工(如果資方還有最後一批訂單,而且勞方要有工會),這才算談判籌碼或是趕快去拿白布條台灣有很多大量解僱抗爭真正的協商不是什麼解僱前六十天、而是解僱後六十天而且過去大量的無預警解僱使得「解僱前六十天」根本不存在

  昨天勞動部召開了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實務運作之研商會議,邀請幾位律師、勞動法教授、三個市政府勞工局代表,和勞動部幾位相關業務人員一起討論;我也受邀出席,看起來是唯一的民代,也是唯一「體制外勞工運動」的代表。會議當然不會有具體的結論,只是作為勞動部修法、訂定細則或子法的參考;真的要進行下去還會有很多各種意見交流的形式與場合。

  與會的律師談到很多重要的意見,包括:1.針對惡意違法的雇主要適度加強裁罰,甚至罰負責人或公司高層,而不是只罰公司;2.表面上不是解僱、但實質上因為快要撤資而使得很多員工自己離職的情況;3.協商的勞方其代表(權)的各種問題,包括複數工會、假勞真資的勞方代表、勞方代理人等等;4.協商內容是否包括避免(大量)解僱與重新僱用、關係企業僱用等內容;5.資方「應提供必要資料」的相關問題。

  幾個勞工(動)局除了重覆一些律師提到的面向外,也特別強調:1.勞方協商代表與複數工會、非公司員工可否參與協商;2.協商的期程與雇主是否有壓力;3.大量解僱之時間、人數與廠場認定基準;4.「累犯」企業之預警。

學者教授們,參考德、法、日等國的法制,也提出很多建議,包括之前律師與地方政府提到的認定基準問題,還有「閉鎖期」(一定時間之內不得解僱或提出解僱計畫後六十日內)設計、協商主體與日常勞資協商相關制度、協商事項、罰款額度、勞工可否索賠等問題。

  各方也提到一點,即大量解僱與一般解僱在那些方面要區別對待、那些應該一致,以及大解法與勞基法之不同任務等。

  我被司長首先點名發言,最後又做了補充提出幾個建議:1.現在大解法只是規範大量解僱的程序,無法預防大量解僱,雖然工作權保障主要在勞基法,但「大量」解僱的重大影響還是值得額外重視,最好還是能實質保障工作權;2.雇主鑽漏洞,或是「違法繳罰款比守法划算」的情況;3.現在限制出境的動作太慢,雇主若要跑,早就跑到爪哇國了;4.類似「一下子叫幾百人進辦公室簽自己離職」或「因調薪罷工百日但勞資政全程都在談退休資遣」這種「表面上沒解僱」的情況;5.當然我們絕對支持罰雇主或經營高層本人,工運界多年來有個「善良的願望」就是希望法律可以把壞老闆「抓去關」;6.可以參加協商的人員,規範愈寬鬆愈好因為限制愈緊,對資方愈有利,資方可以隨時僱用某位專家律師說是自己的員工講白了,就是勞方認為有需要時就要讓「體制外工運人士」也可以參加。

  其實,律師、學者、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代表們都很專業,提了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不過,我還是覺得,
勞方沒有協商的籌碼,才是最大的問題;沒有籌碼的協商權是無牙之虎。還有一點就是實際上台灣的勞方以「寧願優惠資遣走人」佔多數和外國法律以保障工作權為主的設計不太一樣。如果法規要幫勞方,最好是制度上能讓勞方儘速調解不成立去發動罷工(如果資方還有最後一批訂單,而且勞方要有工會),這才算談判籌碼或是趕快去拿白布條台灣有很多大量解僱抗爭真正的協商不是什麼解僱前六十天、而是解僱後六十天而且過去大量的無預警解僱使得「解僱前六十天」根本不存在

  圖為2005年某纖維廠涉及兩百多員工的關廠抗爭事件。關廠前兩個月,資方的人資經理將大解法的規定當眾背得滾瓜爛熟,並表示「如果違法,就罰嘛」。之後,應該在關廠前六十天提出的解僱計畫書,資方提交的時間是解僱後7個小時,最後被新竹縣政府裁罰大解法的最高額五十萬。

關於總量管制學校查核居住事實的芻議

張貼者:2017年2月18日 凌晨2:30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2月18日 凌晨2:30 ]

前言

 

  新竹縣不但是少數學齡人口增加的縣,同時偏鄉地區學生人數也逐漸減少。這導致偏鄉地區必須考慮併校甚至廢校,使政府過去投注的資源虛擲;而都會地區學校的容納量與學生空間又不足,使政府必須一直增加經費、也影響師生與家長的權益。如果能有效處理「有戶籍,無居住事實」(即所謂「越區就讀」)的問題,有助於改善現況、雖然不能徹底解決。

 

  〈新竹縣國民中小學班級數總量管制暨學生入學實施要點〉將總量管制學校學區內學生分成四個順位。我們現在要處理的,是第二順位和第四順位,第二順位是「有戶籍、有居住事實」但實際上是以房屋所有權狀或公證過的租賃契約為認定標準,坦白說,這是文件,不是「事實」;第四順位可視同「有戶籍,無居住事實」。

 

  這個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兩年前我們曾經請教育處針對某總量管制學校統計 https://www.facebook.com/workersthebig/posts/10152499600887099,雖然估計的方法不盡準確,但推估越區就讀的學生大約10%。今年,我們再請某總量管制學校協助,學校幫我們查了五個班,結果有25人,等於六分之一的學生越區就讀;這個比例高得嚇人,但是另一間總量管制學校也幫我們查了幾個班,比例大約只有三十分之一,即每班一、兩人(還有已知是學區內後來才搬走的)。

 

  目前教育處還是有在做兩件事,一是針對第二順位但排不進學校的學生抽樣訪查,如果訪到無居住事實就勸導;二是針對同時入學的不同戶學生若有同一地址者,加強訪查。關於第一,其實沒有用,那只是變成政府去對民眾說「你本來沒住這裡,所以你排不進去不要抱怨」,沒有辦法阻止越區就讀的學生排在實際居住的學生前面;至於第二,可想而知查到的少之又少,因為:1.寄戶籍很可能不是同屆的同學,甚至被寄戶籍的家庭沒有學齡人口;2.空戶,有能力的人多買一間房子來投資理財、放戶籍。

 

  第二順位但是「有文件無事實」這個問題,我們跟教育處談了很多年,都卡在:1.法律上不能強迫無居住事實的民眾將戶籍遷出;2.政府和警察無權進入私人住宅查訪居住事實;3.即教育處、學校、警察的人力。雖然教育處也研究了新北市、桃園市的作法,但結論仍認為在本縣不可行。

 

  針對這三個「卡住」的地方,我們在此建議:

 

  一、不要「強迫民眾將戶籍遷出」(也做不到),而只是改變民眾的入學順位。

 

  二、改變方向,不是「如果查到你沒有居住事實,就怎樣怎樣」,而是,「若有可疑就先把你降到第五順位,你再來申訴,恢復為第二順位」,用民眾申訴的方式「讓民眾願意接受家庭訪查」。

 

  三、一定要有初步的審核機制來減少家訪的工作量。

 

  以成功國中和仁愛國中來說,一個年級普通班的標準容量是14個班和12個班,即780人,但學區內的學生動輒合計千人以上,以1,000人計,如果能查到十分之一,就是減少了三個班的壓力。

 

  第一階段

 

請國小協助,將總量管制國中學區內學生的通訊地址造冊,教育處或學校查核有沒有通訊地址在學區外的,先將其降為第五順位。(目前是四個順位,等一下再說明為什麼到第五)。另外,如果國小的工作量可以負擔,應該把一年內更改通訊地址至學區內的一併造冊比照辦理。有些學生需由教育處或學校連繫外縣市國小請求協助。

 

  第二階段

 

通知第五順位的家長,得申訴恢復到第二順位。申訴所需文件或審核標準,可包括:

 

1.      由教育處請民政處、戶政事務所查核這些地址是否有兩戶以上。這是為了清查寄戶口在別人家。如果有兩戶以上,則請家長提供租賃契約以及房屋稅單之非自用證明。

2.      請家長提供電費單,看最近一年是否低度用電(可參考營建署標準)。這是為了清查「多買一間房子放戶籍」。

3.      關於第1點,可能有「親朋好友免費住」或「我就是好心給他住」等無租賃關係的情況,此時家長需同意家訪。

4.      關於第2點,可能有「我本來打算小孩讀國中了才要搬進去住」,或是最近幾個月開始用電超過低度標準,則比照3.家訪。其實,對於這種「小孩升國中才要搬進去」的情況,我們有三種選擇:(1)不管,總之今天之前無居住事實就不行;(2)請家長押保證金,保證半年內搬進去,否則沒收。但是這兩種作法都不好,第一種其實不公平,第二種跟家長收錢更不可行、而且等於把問題留到以後又要家訪,且要人家「若沒搬進去就轉學」也無意義。所以我們建議第(3)種作法:列為第四順位,因為「即將」實際住在這裡的人排在「已經」實際住在這裡的人之後,也算合理但無論如何不能防止「假裝快要搬進去」的情況。

5.      其實於第2.即使非屬低度用電我們也建議家訪因為可能有「我先租給別人等小孩念國中了就不續租要自己搬進去住」。

 

第三階段

 

  第二階段該家訪的家訪,家訪後再決定是否調回第二順位或第四順位;若不能家訪當然就留在第五順位。家訪的細節,我們這裡就不講了,因為教育處本來也已經在做,而且他們也不想大聲嚷嚷、增加家長針對家訪的幾個重點做假的機會。

 

  被降到第四、第五順位的人,理論上,也沒有不給讀,如果前三個順位都進去了還有容量(實際上大概很難),就可以再讓第四第五依序進去。當然,原來的第四順位,就等於新的第五順位。

 

 

 

  總之,我們不涉及憲法的遷徙自由,不涉及戶籍法,不涉及國民教育法。我們把國民教育當成政府的責任,但沒有法律規定政府一定要提供「距戶籍地最近的學校」或「距戶籍地三公里以內的學校」。我們只是改變新竹縣政府自己訂的一個要點,以及,這個要點的作業方式。

 

  過去因為教育處一直不能有效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我們這幾年一直有「竹北的國中國小量不足」的結論。但是,如果用這個方式,可以把十分之一甚至六分之一的學生調整順位,量可能還是不足,但是「不足」的程度和面貌將會有變化。——你越區就讀,政府要讓你讀這個學區內這間學校的這種責任就輕一點;政府會(應)(已把你原區的學校辦好,拜託你回原居住地去讀,不要把青少年時光浪費在交通上。(但依兩年前估計越區裡很大比例是竹北其他學區,所以竹北的總量還是政府的大問題)。

 

  附帶講兩件事:

 

  一、目前政府認定的租賃契約需公證,其實可以不必公證,因為台灣坊間住家租賃拿去公證的很少,而且這和「事實」無關:有契約無居住,也可以拿去公證;有契約有居住,很多都習慣不公證(或房東/房客不願意?)。公證與否,最多只能說,增加「造假的成本」,但當然也增加「本真的成本」。

 

  二、教育處要去了解,這些孩子的居住地是那間學校的學區,家長為什麼要遷戶口;教育處要把每間學校辦好,並且讓家長放心(學校好不好,和家長是否放心,不是一回事)。家長也要了解,即使某間學校真的學生成績很好,這可能是因為校長主任老師職工很認真,但也可能是:那些小孩在還沒讀國中以前已經很強了。任何環境的小孩都有機會變強,但總體來說,社經地位連帶家庭教育方式等等,都會有影響也影響到小孩的自信、遵守既定規則並進到裡面爭勝的意願、一定時間內的專注力等等,後面這幾個因素往往更關鍵。

縣府要在東興國中設幼兒園——這樣好嗎?再談竹北學齡人口與國中容納量問題

張貼者:2017年2月8日 凌晨1:36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2月9日 凌晨3:49 ]

我們之前已指出新竹縣尤其是竹北市公立/非營利幼兒園嚴重不足的問題,小朋友就讀的比例遠遠落後於全台平均。也因為縣府財政困難,所以優先用既有學校的空教室來改設幼兒園——這我們也支持;畢竟我們缺的不是五個班八個班,而是五十個、八十個班(參看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announce/20160726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announce/20160727)。無奈的是,有空教室的地方,通常也是小朋友人數比較少的地方;而真的小朋友特多的地方,則很難有空教室。

縣府現在計畫要用東興國中的空教室設幼兒園家長有很多疑慮。這些疑慮,有還待各方好好溝通。但是縣府回應疑慮的理由之一,是東興中未來幾年都不會滿——這一點是錯的。

以上是民政處提供的竹北105年底人口資料。竹北各公立國中普通班標準容量,只算一個年級,東區三校中區(中山高到泰新——泰和新社新國新崙)三校各以1,260人計算。學校入學是以某年92日到翌年91日為準,和這裡的年齡統計會有落差,暫時忽略。

未來幾年學齡人口淨移入的趨勢,和所謂「普通班標準容量」的問題,之前講過了,現在不重覆。(還是講兩句,縣府為了增班把專科教室挪來作普通教室,這種事做久了,他們盤算中的「標準容量」也就變大了。)

如果不考慮淨遷入率,也不考慮「真的自願去讀私立學校」的情況,現在看到的,東區八里(倒數第二列)從9歲開始每個年齡層都會超過標準容量,若加上斗崙和興安兩里有部份或可能有部份成功學區,其實現在10歲已經爆滿。這表示,即使東興中的學區人數少於標準容量,也必須吸收大量成功、六家的學生。中區即中山高到泰新線(最末列),已經超過標準容量,即使扣掉部份的斗崙和興安,情況也不會比較好。而且中區三校的學區也包括其他人口較少的里。這表示,中區的學校很難幫忙分攤東區的學生。

以上的數字,可以粗估,即使真的有人「真的自願」去念私校,人數也會遠少於淨移入的人數。

 

我們過去一直說竹北的國中還不夠,縣府有幾個理由來延緩新設國中:

一、只有這幾年學生比較多,以後人口可能會降下來。關於這一點,我們之前已經討論過了:1.未來可能每班人數可以再下降;2.多的空間可以和社區結合,活化使用;3.目前看到的,一直到一歲,學齡人口都還超過標準容量遑論如果淨移入的趨勢不變。

二、財政困難這大概是最重要的理由。關於這一點,我們只能儘量看有什麼支出預算可以刪、有什麼財源可增加;不過,這幾年來好像小貓喵飛機,比狗吠火車還不如。

三、反正可以增班。關於這一點,我們也一直重覆,這是錯的,只是因為錯事做久了,看起來儼然正常。

 

現在,關於第三點,我們再多談一些之前沒提過的東西,這就是教育部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國字第091076418號函頒佈的〈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314)。這個基準,不談也罷,因為我們不需要知道教育部的標準,就可以知道我們的小朋友學習空間太擠;不過,還是拿來當個參考。什麼是文明、人權的標準,因時因地而異,兩千多年前,養生喪死而無憾,就可以算「王道之始」(以今天來看,真是很低的標準);今天的標準呢?

教育部:都市計畫區的國中生,每人要有14.3平方公尺。國中教室間112.5平方公尺,31-42個班級的學校,要有專科教室13-15間,資訊教室2間(每間樓地板為教室兩倍),圖書館室4-5間(或者,我們可以略過幾間,但所需面積就是450562.5平方米),國中生運動場以每人8平方公尺「為原則」。

附帶一提國小部份都計區是每人12平方米。如果孟子看到十興國小,就要把縣長當成梁惠王罵翻了。大約兩三年前,我們跟教育處要的資料,十興國小2108人每人10.7平方米;因人數太少而撤廢的三峰國小(非都計區,標準25平方米),撤廢前31位小朋友每人有174.3平方米,加上不是十幾棟高樓而是幾十甲山林所圍繞的萬里長空。

以平均校地面積來說,成功國中雖然嚴重增班,但因為它本來很大,有3.8公頃,所以算起來還好;不到2.4公頃的仁愛也還可以。最危險的是東興,雖然超過2.6公頃,但設校規模已經是60個班,等於多加一個班就達到教育部標準的邊緣。

運動場的面積,都不樂觀,不過教育部既然說「以8平方米為原則」,就先擺著。(另外還有學生活動中心是應考量基地大小及實際需要」,也先不說了。)

最嚴重的是專科教室及其他室內空間,例如仁愛國中,如果有36班,應該有13間專科教室、相當於4間教室的圖書室;如果有42班,則應該有15間專科教室和相當於5間教室的圖書室;現況是43個班,7間專科教室,以及本來相當於5間但為了增班而縮為4間教室的圖書室。

至於成功國中,現況是52個班,應該有20間專科教室以及相當於5間教室的圖書室,實際上是9間專科教室和相當於3間教室的圖書室。

而且,學校不是只有普通教室和專科教室而已,還要有特殊教育教室、行政空間、會議空間、相關的儲藏存放空間、各種運動或戶外空間;這些都可能已經被壓縮了。以仁愛國中來說,如果蓋好活動中心,有機會增加專科教室,但這也表示學生的戶外空間變少了。六家中學也是一樣,這幾年的文章,我們說中山高以東三所國中一個年級的普通班標準容量,從1140變成1200變成1260人,其實是縣府要求六家國中部增班的結果;目前縣府打算讓六家國中收到八個班, 這空間壓力

如果仁愛國中能夠回到36班以下,成功國中能夠回到42班或45班以下,這兩校才有可能讓學生使用到符合中央標準的專科教室或相關空間。但是現在兩校的容量遠遠小於學區內的學齡人口,所以短期內做不到這一點;而且恐怕六家國中部和東興國中也快要走上這條路。

 

總之,以今天看到的人口資料,等7-9歲(105年底)入國中時,增班的情況會和東興國中招生之前類似(現在是東興國中還很空,但未來東興國中和六家國中部可能還要挪出空間甚至好幾間專科教室來當普通班教室);而等3-5歲進入國中時,情況會更為嚴重,幾乎超過增班手段能解決的程度。但是,如果不是「以今天看到的人口資料」,而是加上淨遷入趨勢不變的假設(東八里7-12「平均每一年齡層每年增加約40人」),則下一任縣長卸任前就會爆開。

不管是以今天的人口資料,還是加上淨遷入率的因素,今天如果在東興國中設幼兒園,都可能造成幾種結果:

一、開始招生後的三年內,東區三校爆滿,今天挪用的空間必須還給國中;如果今天剛蓋好還沒驗收的部份硬體要改建,最遲三年後要改回來。而這幾個幼兒班,或者到時候要搬遷,等於把今天的問題延到三年後;或者要撤廢,則今天帳面上增加的班數(所謂「一百園所」云云),到時候又會消失。最多拖五年。

二、解決一小部份「公立/非營利幼兒園不足」的問題,轉移變成「國中生空間不足」的問題。

三、東區三校增班的情況更嚴重。

這三種情況,可能有只發生一種或兩種;當然第二和第三,即使不設幼兒園,也會發生,只是程度問題。現在不能確定問題的程度有多嚴重,唯一能確定的是:師生會深受其害,以及,那等於是本屆縣長和議會把問題留給下一屆。

 

公立/非營利幼兒園不足,到底要怎麼辦?

一、國中小也有不足的問題,最好不要犧牲專科教室來增班,應該再設新學校或增地擴建,然後把各校多挪一些空間來做附設幼兒園。

二、在現有閒置的學校用地設幼兒園,可以一次多設幾個班。

第二條路比較單純,缺點是:幼兒園最好是小而分散;如果大而集中,交通問題會比較嚴重。不過,這兩個辦法都需要好幾億(這是指建築費,至於日常的營運費用,不管什麼辦法都省不掉)。

無論如何,我們現在是缺五十個班、八十個班的問題,不宜用只缺四個班的方式來解決並製造新的問題。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第60期出刊了

張貼者:2017年1月18日 下午4:51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1月18日 下午4:52 ]

我們不曾在文獻中發現有勞工抗爭事件的澎湖,在去年底車船工會打來辦公室詢罷工問題並請求支援,本島前後三個人飛馬公協助這場後來持續半天到談判達成協議的罷工。本期報導了這個事件。請看  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labour-old/20170119  。

三探竹北的國中國小總量問題

張貼者:2017年1月6日 清晨7:09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1月6日 清晨7:12 ]

文章太長,先講結論——

  綜合我們從前年以來三波、尤其去年從幼兒園到高中職一系列探討,有關竹北的結論:

  一、最缺的是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這不只是各校總容量的問題,而且更是公私立比例的問題。

  二、若財政許可,也是要增設或擴建國中,及國小。增班是錯的,但是因為錯事做太久,而且財政困難,才會把增班當正常。

  三、高中職從全縣的角度來看容量足夠,但最好能提昇縣內高中職的品質向新竹市的「五大國立」看齊;若財政很寬鬆,可優先增設公立高職或綜合高中。



我們之前根據98.12103.12以及103.12105.2的各年齡層人口比較一直重覆提到:

  一、目前看,總量還夠,或是需增班,但增班的嚴重性不會比現在嚴重。

  二、但是,因為會有社會增加率,也就是「帶著小孩搬進來的人遠大於搬出去的人」即淨移入率,所以現在看是還夠,等三五年後這些孩子依序要入國小或國中時,人數會多出一大截,變成不夠。

  根據今天我們拿到105.12的人口資料,這個趨勢並沒有改變。

  學齡人口年齡愈小,淨移入率愈高。

103年的0-5歲六個年齡層,到了105年就變成2-7歲。竹北的這一批人,兩年前是15,641人,兩年後的今天變成17,525人,增加了1,884人。而竹北各國小普通班標準容量總和是一個年級2,784人,六個年級共16,704人。這超過821人或者說28個班,這還好解決,增班擠一擠,加上原有的特殊班容量,就大概搞定了,至少不會比現在更糟。(不過,「學齡前人口,每一年,每個年齡層,增加150人」,這個趨勢並沒有減緩。)

  問題是,增加的人還是集中在東區八個里(雖然西邊也有增加的里)。中山高以東各國小普通班標準容量是一個年級1,305人,六個年級7,830人。103年的0-5歲是7,452人,還夠;兩年後的2-7歲已經有8,840人,超過標準容量34個班。這一批人現在已經開始入學。現在有短暫好光景,就是虎年的小朋友正在一、二年級;但是等龍年的小朋友開始入學,壓力會愈來愈大。以東區國小單一年級的標準容量1,305來說,103年的2歲就有1,460人,而兩年後的4歲已經有1,775人;更可怕的是,等他們要開始入學的時候,其實很有機會逼近2,000人。

  再來看國中。我們去年說「目前可見的最高峰是(103年底的)5-7歲,竹北總共8415人,其次是1-3歲總共8122人,而竹北七間國中的總容量是7740」,這兩個高峰,即105年底的7-9歲以及3-5歲,已經分別變成8,710人和9,221人。現在看到的7-9歲,已經比起標準容量多了970人即32個班。

以東區八個里、三校普通班標準容量三個年級3,600人來說,兩年前的高峰是「5-7歲的高峰總共3,929人,1-3歲則是3,865」。兩年後的今天,同樣兩批人分別變成4,191人和4,650人,現在7-9歲這一批比起標準容量幾乎要多出20個班。7歲以後的淨移入率不如學齡前高,但以這兩年來說,東八里還有「平均每一年齡層每年增加約40人」,若趨勢不變7-9歲依序抵達12歲的時候,有機會再增加480人,整個達到超過4,600人的規模,我們去年和前幾天都提到預估4,700人,現在看起來比較樂觀一點點,但仍然超過東三校普通班標準容量1,000人即34個班。

  我們這一系列討論,沒有把特殊班的容量放進來,但是這又被另一件事抵銷:即我們對「標準容量」的估計也是寬鬆的——仁愛國中設校時設想的標準模是24個班,今天我們已經把36個班當正常(實際上又遠超過36)。

  只能說,如果因為財政困難而無法增建、擴建學校的話,未來幾年「增班擠一擠」犧牲專科教室甚至圖書室等等的情況還是會很嚴重。縣民最近犧牲了老人年金、營養午餐補助、教科書補助等等,但是,以學生的活動空間來說,是早就開始犧牲了,犧牲到已經把增班當成常態。

  另外值得注意:一、0-1歲的人口,全竹北只有2,323人,連續兩年下降,而且是13年來新低(但是每年的0歲到次年的1歲都會大幅增加)。二、以超高的淨移入量來說,主要還是鹿場、東平和斗崙,但北興也急起直追取代十興的地位。三、103年的0-9歲到1052-11歲這十個年齡層,總共淨移入2226人,其中77%在東八里,19%在斗崙;另外,新國里、新崙里、竹義里、竹北里也開始有淨移入高的現象,(另外也有淨移出的里,就像我們之前說的,要密切注意華興區段徵收、中正國小北側以及縣治三期的情況。

 

  綜合我們從前年以來三波、尤其去年從幼兒園到高中職一系列探討,有關竹北的結論:

  一、最缺的是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這不只是各校總容量的問題,而且更是公私立比例的問題。

  二、若財政許可,也是要增設或擴建國中,及國小。增班是錯的,但是因為錯事做太久,而且財政困難,才會把增班當正常。

  三、高中職從全縣的角度來看容量足夠,但最好能提昇縣內高中職的品質向新竹市的「五大國立」看齊;若財政很寬鬆,可優先增設公立高職或綜合高中。

  重覆我們兩年前說的:「光就竹北來說,縣府在民國83年間開始規劃博愛、仁愛,86-87年完工;94規劃成功,99年完工。現在看起來,從仁愛87年完工到102年開始準備東興的中間15年,只多了成功實在太少了。民國96年開始「12歲以下每個年齡層都破2000」這個事實才比較明顯,那一年也可以看到「淨遷入率很高」這件事。

以上這段話,放到小學也適用。明知道會爆,但是因為沒有錢,一直沒籌設新校,造成後來學校擠爆、流浪學生、工地學生、公幼太少等困擾,並且在短短幾年內大量的新設校、擴校、遷校、改建等工作也加大財政壓力。現在幾間新設、擴建、改建陸續完成,情況會暫時好一點,等到學齡人口的波峰湧上來,已經不是本屆縣長與本屆議員的任期了;但是本屆應該儘可能做好該做的工作,不要讓下一屆面臨和這兩屆同樣的困擾。

新竹縣政府在元旦宣佈砍八項非法定社會福利

張貼者:2016年12月31日 晚上8:04高偉凱

  縣府升完旗、放民眾去健走後,就在縣務會議上放出這個震撼彈:大砍非法定社會福利。這之前雖然有風聲,但縣府完全沒有事先正式和議會商量。坦白說,這等於是給議員台階下,因為議員大可以在民眾面前政治正確地說「我非常非常強烈反對找人民開刀,縣府未經議會同意就砍」。

  最大筆的,是老人年金,縣府負擔的3,000元要攔腰砍半剩1,500元。不過這還不到七年前縣府突然宣佈老人年金排富(其實是排中)的幅度,那一次一下砍掉全部的三分之二。

  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下,我們支持:一、在現金和非現金的社會福利中,優先酌減現金社福。二、社會福利應該儘可能有排富或排中措施——但是也應該考慮我們「鄉下」的特殊性:很多人手上有不動產,但不如都市有變現的可能,而且傳統觀念也把賣田賣地當成敗家,此時需要有配套措施補足中央認定低收、中低收等標準的漏洞。

  不能以為這是縣府首先拿人民開刀的項目;其實早在這些非法定社福之前,縣民已經犧牲了很多很多,例如:

  早就知道小孩子愈來愈多,但因為縣政困難,縣府沒有提早在竹北新設學校,造成公立幼兒園比例太低,國中小擠爆,流浪學生或工地學生。

  警消人力不足,勞工處處理勞動檢查、勞資爭議人力不足,早就該裝紅綠燈或監視器的地方沒有經費,影響公共服務品質。(如果出了車禍,更是縣民直接犧牲)。

  不只是老人、農民,還有身障者、需特殊照顧的兒童等等,很多社福計畫要委託給民間團體辦理,但據說因為縣府付款太慢,讓委辦團體週轉困難,影響後續投標意願。

  縣府當然還有別的地方可以開源節流,例如酬庸性的人事安排或非關縣政必要的措施——舉例來說,民眾想要縣長的助理去捻香(這實質上也是非法定社福),也想要現金社會福利,如果一定要去掉一項,去掉捻香比較好。開源方面,例如台科段的土地賤租給沒有公益性的外僑學校,如果真的要犧牲公益性,至少要高底價標租。煙火式的活動,現在是少很多了。但是,這些被提出來的,與我們財政缺口相比,還是小數目。

  倒是,縣府不跟議會商量,使得以下這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沒得討論了:

  一、被砍掉的八項,有沒有應該留、或是其實金額很少不需要砍的?重要性愈大,金額愈小,這兩個因素來考量,其是這八項及其幅度,有討論的空間。

  二、還有列在八項裡面的,有沒有可以砍的?例如縣民保險,如果已經決標簽約,當然很難變動;不過,這是一項「即使家財萬貫,即使不是主要的家計負擔者」,也可以拿到300,000。為什麼意外死亡不同於病死或突然病死、需要另外補助,也可以討論(這實質上也是非法定社福)。(一樣發三十萬,用補助的方式,可以設條件;用保險的方式,還是可以設條件,但是比較困難。保險還會讓死者家屬面對私人保險公司業務員對於「是否真的算意外死亡」的調查。)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問題要檢討,第一個問題是本縣的特殊性,這我們之前說過了。受少子化影響,全國0-4歲幼兒數,去年只有24年前的65%;但新竹縣還有90%的水平。最近14年,0到4歲幼兒人口全台少了26%,新竹縣卻只減14%,但竹北市不減反多了50%。小朋友減少的鄉鎮,教育經費減少有限;但小朋友大量增加的竹北,蓋學校以及包括其他鄉鎮市改建、擴建的資本門開銷很大,維持學校和教職員的經常門也逐年升高(對照七年前,我們增加的每年教育人事費,超過新蓋兩間學校的錢)。以及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這些是中央應該特別補助本縣的部份。

  更大的問題,是全國財稅與中央地方稅收權責劃分,目前縣市政府應負擔的任務,大於劃歸縣市政府的稅收項目及收入。而中央十幾年來減稅措施,沒救到經濟,有的直接影響地方政府收入,有的影響中央自己間接也影響中央可以分配或補助地方政府的經費。

  我們透過局處長對縣長的建議,並且也直接在電話中建議縣長(不過跟他講話很累,因為他很少把別人說的話聽進去腦袋,他比較重視講話給別人聽):
一、前述的中低收入戶認定之補強措施。
二、八項裡面,有沒有不該砍、不必砍的。
三、八項以外,有沒有可以砍的。

  最後,還是重覆一下,去年十一月審預算時,本席主張砍幾筆預算時,呼籲全體議員的一段話:

  我們雖然即將通過這233億的收入,可是實際上很可能不會有這麼多收入,而且明年的收入還要先補今年的缺口,所以支出勢必要砍。如果我們現在刪預算,就是我們議會決定砍什麼;如果我們一毛不刪,就是縣政府自己決定要砍什麼。

  結果是比照過去很多很多年,預算一毛未刪。(話說回來,因為預算是公共債務法法定債務上限的分母,一旦變小,就要立刻擠出更多錢還已經到達上限的債務。)然後,就是今年縣政府送給大家新年快樂的元旦禮物。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34197…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101001390-260405

http://udn.com/news/story/3/2203797

附:報導中有提到,「縣府指出,自中央研訂房地合一稅制起,因房地產市場急凍,衝擊地方財政收入,2015年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短收7.17億,今年地價稅短收0.56億、土地增值稅短收達13.3億,縣府面臨32億財政缺口」。這的確是縣府常有的說法,但是有兩點待商榷:1.不只是稅收問題,縣長期以來的開支,是靠賣土地補足的,現在好賣的土地都先賣掉了,所以收入減少。2.如果靠著炒房地產來增加社會福利,民眾享受了社福,卻要背沉重的房貸,這樣算得合嗎?

反對公有地賤租外僑學校,請縣府與得標人協商終止契約

張貼者:2016年10月5日 晚上11:37高偉凱   [ 已更新 2017年2月7日 晚上7:37 ]


  一、公有土地的用途,首要考量是公益性必要性;如果出租給私人,也應該比照BOT的精神,以公共需要為目的,例如非營利幼兒園。一個必須有美國或布吉納法索護照才能讀、每年近百萬學費的美國學校,不是公共需要。
  二、如果不考慮公共需要,至少要考慮用「高底價、寬資格」的方式招標,以求增加縣府收入的最大可能。在縣府財政困難、縣府答不出何時恢復發放老人年金時,這一點就更重要。縣府對外僑學校的年租金,約相當只有市價的千分之四。
  三、我們不反對外僑學校在本縣設立。我們反對的是縣政府用縣有地以極便宜的價格出租給外僑學校。請縣府與得標人協商終止契約。

  新竹縣政府將三公頃的台科段200-2地號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攬外僑學校投標,很不妥當;目前已經由唯一投標的亞太美國學校得標了。儘管議會已經決議,請縣府到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並且決議「儘速對外召開本案說明會,在與民眾溝通說明取得共識前,建請暫緩後續招標作業」,但縣府仍持續進行作業,將議會的決議以「僅供參考」對待。
  我們不反對外僑學校在本縣設立。儘管現在六家高中已經和美國Nacel機構有雙語的美國課程合作計畫,儘管縣內已經有康乃薾中小學以及(高鐵區)美國學校,我們仍然不反對外僑學校在本縣設立;我們反對的是縣政府用縣有地以極便宜的價格出租給外僑學校。(表面上是設定地上權,實際上是出租,兩者其中一個不同點是:出租必須議會通過,設定則不需要。)
  我們認為,公有地的用途,首先應考慮公益性必要性。一間必須有美國或布吉納法索護照的學生才能就讀、每年學費近百萬的美國學校,沒有公益性必要性。第一,這是極少數人(包括非縣民)才能就讀的學校;第二,這不是弱勢、文藝、地方特色等等政府應扶助的對象。
  如果,新竹縣政府已經窮到無法顧及公益性必要性,就是要利用縣有土地增加收入,那就應該用高底價、寬資格來招標,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低底價、窄資格招標。
  這塊地約9300坪,保守估計市價每坪22萬,總共市值超過20億。可以期待的租金收入以市價3%算,是每年6000萬;最差以1%算,也有2000萬。縣府的招標條件,以租金和權利金相加,設定70年,平均(不考慮貼現率)每年收入是868萬。(平均每坪年租金加權利金不到1000元)
  現在新竹縣府財政困窘,老人年金遲發而且財政處無法回答什麼時候有錢發。該付給營養午餐廠商的錢,各學校需要重建或整修的經費,各地民眾需要的監視器、交通號誌、農路、駁坎等基層建設,都卡在縣府沒有錢。幾年來,縣府不斷要求議會通過出售縣有土地,也不知道這些原來要留給子孫的老本還有多久就會被我們賣光。可是,一筆有機會每年增加幾千萬收入的土地,縣府用八百多萬就要賤租出去。
  全縣包含非營利幼兒園在內的公、私幼,如果只給五歲以上孩子就讀是夠的,但能就讀公幼的比率只有23%,低於全國的33%。若加收二到五歲幼兒,新竹縣公幼就讀率僅19.63%,遠低於全國的30.69%。當全台灣包括我們鄰居新竹市拚命推動非營利幼兒園來補公幼的不足時,新竹縣到現在只有一家非營利幼兒園。
  如果,縣政府能夠以公有地便宜租給非營利幼兒園,或是其他真的符合縣民需要的機構,這樣,我們當然樂觀其成。
如果,縣政府完全不考慮公益性必要性,那麼為了縣府財政著想,應該以高底價、寬資格來招標,如果標不出去再慢慢修正,才能為縣府取得最大收益。
  現在,縣府又抛棄公益性必要性,又不設法增加收入,令人不得不懷疑,縣長的優先考慮是縣民,還是私人。
  這是本屆新竹縣議會第一次,四個在野黨一起反對縣府的重大施政。民進黨葉芬英、吳傳地、林昭錡,民國黨邱靖雅,綠黨周江杰,勞動黨高偉凱,在縣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迴避議會同意權、對議會決議「僅供參考」的情況下,共同決定走到議會之外呼籲縣民一起來關心,反對公有地賤租給外僑學校,要求縣府與得標人協商終止契約。

  反對公有地賤租外僑學校聯盟201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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