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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保險的健康邁向公共的衛生醫療制度──回留言114

張貼者:2010年7月28日 晚上11:40jushing Tsang   [ Ming Che Lin 已於 2010年8月20日 凌晨4:53 更新 ]

 

  勞動黨對於全民健保或者說衛生醫療制度是有看法的,雖然這遠脫離了地方議員的範圍,但我們以黨的看法來做一個簡單的回答。

 

一、健保的收入

過去的健保費只以薪資所得或類似的概念為收費依據,但是我們知道很多收入不是來自薪資所得;特別是愈有錢的人,收入來自薪資所得的比例可能很低。只用薪資所得來課徵,並不公平,也沒有社會財富重分配的效果。因為這次改革將薪資所得之外的所有國稅局可以捕捉到的家庭收入都納入做為稅基,對主要靠薪資來生活的工人來說,是有利的,而且,二代健保把保費級距擴大了很多,所以月收入幾十萬以上的人,保費會明顯增加很多。以戶為單位的計費方式,引起比較多的爭議,所謂的「處罰單身」的指責也是從這裡來的。不過,以戶為單位的計費方式,雖然仍有一些在公平性上值得討論的部份,但並非媒體的指責那樣。例如:一個月入五萬的單身男,二代健保的保費1500元,另一個月入四萬的單身女,保費1200元,他們結婚後,二戶合為一戶,保費也增加到2700。但是,如果這一對夫妻生了一個小孩,這個小孩就是免費了。所以,以戶為單位,其實有點類似家中如收入者免費的概念,但也並不完全一致。例如,一個單身單戶的失業者,保費仍要付最低消費,按目前草案仍要付450元。另外,二代健保中講的單身,並非我們一般社會講的單身,而只是指獨立成為一戶的個人。基本上我們支持目前的有關這一部份的改革方向。

 

二、健保的支出

私人財團紛紛開設醫院,而醫療已經變成一個很有權勢的產業:不但賺很多錢,講話也很大聲,隨時抱怨沒有利潤(還有藥廠也在抱怨);這對全民形成一種「要錢還是要命」的形勢。民眾享受到的健保給付有限,但健保財務還是面臨虧損。過去總額管制的政策,讓民眾今年該動的手術要等到明年。或是一針健保不給付的止痛藥就要好幾千塊,窮人只好痛得唉唉咭咭。牙齒咬到硬物裂掉?植牙八萬元,健保不給付!目前台灣一年的總醫療支出約7800億,而健保局的收入總額只有4600億,即,另外的3200億是民眾以各種形式支付出去的,包括部份負擔、健保不支付項目等,換算起來,健保只幫我們保了醫療費的60%,另外40%我們要自己付。目前健保改革的方向應該朝向保的範圍擴大,民眾自付的部份變少。可惜這次二代健保在這一部份上,幾乎沒有變動。假設總醫療費用不變,那麼我們讓健保局的收入增加一千億(因為有政府和雇主幫我們付部份保費,所以我們只要多繳380億,政府和雇主就會多繳620億),我們的自費部份就可以少付一千億。不過,在此必須一提的是,我們必須監督大醫院讓台灣的總醫療支出不能做對改善醫療品質無關的擴張。

 

 

三、健保改革的方向:

  1. 在收入方面,應該逐漸朝綜合所得稅的方向前進,最終整合到國稅體系裡面;稅的本身,要靠政府加強對人民各項所得的掌握能力,並首先加重各項對有錢人的稅率與稽徵手段,包括收入、財產、奢侈性消費、避稅管道等等。(最終我們當然贊成在貧富不同比例的前提下全民加稅,但是讓人民在教育、醫療、養老、托兒等方面的基本需要都不必另外支出,也不要另外繳交什麼長照保險的保險費、國民年金保險費)。
  2. 在支出方面,要整個轉變現在醫療方面的趨勢,在公共的/私人的,預防的/治療的,整體環境/個人身體,這幾個不同方向的比例,現在完全失衡,「預防重於治療」變成空話,公共的衛生所資源與功能不足而讓位給私人的醫療院所,致病的大環境無所改善,靠每個個人自己掏錢找有機的食品或吃更多的藥。醫院愈多,病也愈多。

四、長遠來說,最終要落實憲法第157條的公醫制度(這個在台灣從來沒有充份討論,往往拿英國幾個負面的實例就整個打翻);透過政府的力量培養更多的衛生和醫療人員,並且整個納入公共服務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