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到12日,高偉凱全程出席了議會第17屆第3次臨時會。這次臨時會的第一個重點是審計室針對98年縣政總決算的報告。許多議員關切體育館權利金問題,做了許多發言;唯一出現的另一個議題是審計室提到縣內土地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未合理調高,而影響稅賦的問題,高偉凱是唯一追問這個問題的議員。 高偉凱詢問了多年未合理調整的原因,地政處回答是過去幾年地價評議委員會的委員對於調高有爭議。
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不調高,對誰有利? 公告地價涉及到土地稅的徵收標準,是一種「保有稅」(持有一個財產所課的稅);公告現值則是土地交易時會產生的交易所得稅,就是土地增值稅。 對一般老百姓來說,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調高,可能會讓我們每年繳交土地稅時多繳一點錢,但卻可以讓大財團、大土地炒作者多繳非常非常多的錢,因為我們大部份的人擁有的僅是一間自用大樓或公寓,即便那是一間舒適無比的的五十坪高檔大樓,其實土地持分也不過十坪左右,以竹北的公告地價而論一般每坪也不過三萬上下,況且自用住屋的地價稅率是所謂的優惠稅率,只有0.2%,但那些大財團、大土地炒作者就不同了,他們的土地是以公頃計算的(每公項約三千坪),地價稅率是自用住宅的5倍起跳,再加上適用累進稅率,最高可累積到自用住宅稅率的27.5倍,達5.5%,這也是為了大財團、大土地炒作者、建商不斷想壓低公告地價原因。 現在地價稅和土增稅一直維持很低的狀態,對誰有利呢?就是對持有大筆土地、或是經常在交易買賣的人。一句話:稅愈低,炒地炒房的成本就愈低。在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一直沒有合理調高的情況下,竹北已經變成炒房地產的天堂;也苦了我們這些貸款七成、八成才能買到房子的人(如果湊得到頭期款的話)。 國父本來說要平均地權、漲價歸公,但是這對大地主、炒家實在太不利了,所以政府就搞了公告地價,低於實際價格一大截;但是對於土地買賣,政府能抽到的稅又太少了,所以又搞出了公告現值,比公告地價高一點,但是又比實際的交易價格低。至於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實際交易價格之間有什麼關係,那是完全亂七八糟,甚至比例也完全不一定,沒有道理沒有規律可循。
新竹縣是全國倒數第二、第三 一般來說,這三者愈接近,政府能收到的稅愈多;離得愈遠,政府愈收沒有錢,而大地主、炒家就更方便。據內政部地政司的資料,以台北市來說,民國99年,公告地價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31.47%,全台灣平均是21.96%;而新竹縣只有10.38%,只比金門縣、澎湖縣高。同年的公告現值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百分比,台北市是85.85%,全台平均是79.29%;新竹縣只有48.73%,只比澎湖縣高。 這個比例是全縣的平均。十年來土地交易最熱絡、房地價格上漲最烈的地方,就是在竹北的縣治區到高鐵區一帶(姑且稱為「四高區」:人口密度高、人口淨移入率高、出生率高和房價高)。如果全縣各地從農業時代以來,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相差不大,而近十年是四高區的土地價格極速上揚;那麼可以推斷,四高區的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會比全縣的平均還要低;而全縣的平均已經只有大約10趴或50趴了,可見四高區的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要低到什麼程度!炒房炒地的人要樂到什麼程度!但是動輒一坪15-18萬的價格,又要叫我們加班加到什麼程度!
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不調,賦稅不公平 除了縣政府收的錢少以外,人民之間納稅也會不公平。這種不公平有兩種: 第一,如果一個人在台北市擁有價格一千萬的土地,而另一個人在新竹縣也擁有價格一千萬的土地,那麼台北人要繳的稅,是竹縣人的將近三倍!土地增值稅也會差很多。 第二,因為多年不調,那麼當我在不調的時候,用500萬買的房子(主要是土地),但是等到經過多年終於調成正常水平(例如全台平均或台北市的標準),然後我以500萬或510萬把房子賣掉,雖然實際上沒賺多少錢,但政府的帳面上還是會要求我繳交超高額的增值稅。愈多年不調,這個問題就會愈嚴重。
地價評議委員會 縣政府地政處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一律推給地價評議委員會,說是過去在考慮上調時,委員會「有爭議」。這個,其實就是「大多數委員反對調高」的委婉說法。但是,地政處長在議事堂上並「不方便」說出委員是那些人以及那些委員反對。 當然,我們這裡說的不是現任委員;上一次開會是在去年十一月。 現在我們有幾個問題:1.誰決定聘任委員的名單?答案是縣政府。2.那些人是委員。 縣政府組成這樣的委員會,依縣府規定,由幾種人組成: 1. 學者專家 2. 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例如縣長、議長以及相關局處首長) 3. 社會公正人士 4. 與土地交易有關的各業代表(不動產經紀、建築開發業等等) 但是,我們認為,檢查一個委員會是不是合理公平,應該要看利益問題,也就是說,應該要包括: 1. 不調高會得利的人(通常是大地主或炒房地產的人,或是房地產交易愈熱絡、就會愈賺錢的人) 2. 不調高會倒楣的人(通常是苦於高房價的人) 3. 政府或公職,理論上要站在人民(至少是大多數)的立場和政府的立場(但政府是為了百姓以及為了稅收,還是為了「經濟發展」、「房市活絡」?) 4. 所謂「學者專家」、「地方公正人士」,多如牛毛,如何選擇?會不會先有特定立場,再決定找誰來專家一下、公正一下?(例如要不要區段徵收、把農地變建地,林健正也是學者,李丁讚也是學者。會不會找個公正人士,其實正是房屋公司的代表?) 也就是說,我們要問一個問題:這裡面,應不應該要有無住屋的代表?想要買房子但因房價飆高而買不起或負擔太重的代表?稅改團體的代表?薪水階級(因房價影響物價,而深受「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之苦)的代表?
新竹縣,特別是竹北四高區的房價問題 在第17屆第1次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時,高偉凱曾經質詢縣長有關於房價政策。當時因為時間不夠(一個議員只有一小時),所以用書面質詢,縣府也用書面回答。縣政府99年6月30日府建用字第0990099251號函主要是說: 「在民主社會自由市場經濟制度下,政府不能過度干預房市,BOT案成功與否,需視政府、投資者、融資者三方意願配合始能成就,爰此,是否能以BOT案興建平價住宅,尚需進一步市場可行性評估。」 縣府的回答文不對題,我們從頭到尾沒說要用BOT蓋平價住宅;提到BOT是說,你在BOT計畫中預定用很優惠的地租給財團做,那麼是不是可以蓋房子比照優惠財團的方式來優惠租給我們這些無住屋者(讓要買的人去背房貸,不想買或買不起的人可以租政府的公屋便宜住,租期以建物使用年限為準)。我們的書面質詢稿可參見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interrogate/2010-05-20#t03。 縣府雖然文不對題,但還是透露了他們的心態:什麼「民主社會自由市場經濟制度」、「不能過度干預房市」云云,就是放任財團炒地炒房、民眾流血流汗賺的錢都拿去繳房貸或繳房租的意思;甚至小生意人,租個小店面,也是要把利潤的大部份奉送房東。讓社會大多數人在經濟上作為奴隸,不能說是「民主」的社會。我們的政府雖然到處掛國父遺像,但是完全忘記(或不想記得)民生主義的精神是什麼,也完全不把薪水階級、小生意人看在眼裡。
調地價 蓋學校 講到那裡要蓋學校,沒有人會反對的;講到那裡要築橋鋪路,也沒有人會反對;講到要增加什麼福利,也沒有人會反對;甚至講到那裡要駁崁、涼亭、道路拓寬、自行車道,也沒有人會反對。講這些都會有票,多講兩句也不花成本。但是講到錢從那裡來,特別是政府的收入要不要從財團身上多拿一些、從薪水階級和小商店身上相對來說比例小一點,就是很敏感的問題了。最後,民意代表們爭取了半天,其實還是要看政府有沒有錢、把優先性擺在哪裡。一旦終於要做了,「反正我有講過,所以都是我的功勞。」 我們的政治,就好像一群人,在那邊哇哇叫,說要去那裡旅行,說要去那裡聚餐,說要去那裡唱歌;但是沒有人站出來說:「那我們每個人多交200元好不好。」(唯一不同的是某些民進黨人士,長達十幾年的時間一直在叫「國民黨不貪污就會有錢」。就算沒有貪污,新竹縣政府不吃不喝,光人事費就已經超過自有財源。) 反過來,講到要加福利,大家都贊成;甚至講要減稅,大家也都會贊成。在民主社會,加稅變成幾乎不可能的事。搞政治的人都在算選票,而不是在算我們後代子孫是不是幸福。過去縣府也曾一度要在很小的範圍內做很小幅度的調整,但是立刻遭遇了很大的反彈。 調高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雖然會讓已經買房子、背房貸的人多交一點點錢,但是讓政府有機會從大財團、大地主那裡抽到更多錢,也讓政府有機會把該做的事做好。像現在,明明竹北的文小一、文小二、文小六等地,其實都需要蓋學校,但是就是沒有錢,只好為了先蓋那裡,讓大家吵翻天──不只是可能無法跟中央要這麼多錢,連地方自己必須出的配合款,可能也湊不出來。 以新竹縣每年13億元的土地稅收(這是地價稅和土增稅在中央、縣、鄉鎮市分配後的98年決算)來看,如果把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調高三分之一(這樣也還遠遠不到全台灣平均水平),相當於以公寓大樓裡面一間50坪的房子、土地持分10坪為例,每年只要多繳大約兩百元,另外再加上賣房子的人多繳錢,就可以每年增建一所「十興國小」(總建築經費399,000,000元)還有剩,而且這還是不考慮中央補助款,純粹以縣政府自有經費興建的情況。 (公告地價調高三分之一,總稅收不會只增加三分之一,因為在同一縣內有很多很多土地的人會有超過門檻而累進到更高稅率的問題。當然,真的要調,可能是關西、橫山、峨嵋,以及竹北新港、白地、鳳岡等不太需要調,但竹北四高區某些地段,調幅可能會超過三分之一)。 在這個問題上,其實準確地說,我們也並沒有主張調高公告地價及現值,以增加稅收,來解決縣政的財務窘境,而僅是主張改正這個問題:新竹縣這幾年來的相較於全國其他縣市地價稅全面大打折的政策,已經造成縣府嚴重的財政危機,並且反映到沒錢蓋學校、沒錢蓋好的學校、沒錢好好地蓋學校、沒錢翻修已出現安全虞慮的老舊校舍。 政府什麼該做的都沒錢做,縣民平價住宅?沒有!公立托兒所幼稚園?不夠!學校有老舊危樓?沒錢!民眾少繳了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但是我們卻繳了更多的錢在房屋貸款、私立幼托和安親班上面。即使是政府自己要做的事,區段徵收,該給人補償費?挪用基金,進度延宕。這裡要駁崁?那裡要開路?老而擁擠的舊社區要在公園底下挖個停車場?通通沒有錢。這些都是我們多年享受「減稅大樂透」(相對於其他20個縣市,我們等於大減稅)的後果。 新竹縣政府好像一個大賣場,什麼東西都打對折便宜賣、賠本賣;我們小老百姓,買1,000元的東西,享受了500元的優惠;而有人買1,000萬元的東西,享受500萬的優惠。現在賣場快要倒閉了,我們還在要求賣場要提供這個、提供那個。(其實當小民享受500元的時候,大戶享受到的不會只是同比例的500萬,而是更多,因為地價稅還有累進的問題;公告地價偏低,就不容易達到累進的門檻。) 要求先蓋文小一還是文小二,還不如要求合理調高土地稅收,逐年調整公告地價和公告現值──特別是竹北四高區以及要玉不玉的蓄勢待炒區,並把近五年的調高差額拿來專款專用──修學校!蓋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