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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黨高偉凱服務處對竹北縣華段(家樂福對面)與停八(饌巴黎對面)及停十五(光明一路夜市)BOT案的意見──覆留言123

張貼者:2010年10月14日 晚上7:28高偉凱   [ Ming Che Lin 已於 2010年11月9日 清晨6:39 更新 ]

  有關這三個BOT案,勞動黨高偉凱服務處已經在今年五月二十日的總質詢和八月十一日縣府說明會裡做了表達。今年921下午2:00縣府召開BOT說明會時,因縣府通知太晚,高偉凱從兩點等了十幾分鐘等不到其他議員(走出大門時碰到徐欣瑩議員下車),就把相關意見跟縣府官員再說一次(如以下第二點),縣府也表示因無廠商有意願、擬再修正原方案;十月11日縣府要再開一次說明會時,事先電話通知了高偉凱,但表示內容跟之前完全一樣,高偉凱就只在電話裡再重覆請縣府參考總質詢時提的意見。針對網友的討論,服務處再重覆強調幾點意見。

 

一、八大行業進駐與否,現階段還是個假問題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訂定的停車場用地或車站用地「多用途」使用辦法,例如停車場用地,還可以有下列用途:

管理單位辦公場所 加油(氣)站 餐飲服務 商場超市 電信、有線、無線設備、機房及天線 洗車、汽機車保養、汽機車零件修理 變電所及其必要機電設施 轉運站、調度站、汽車運輸業停車場 圖書館 民眾活動中心 休閒運動設施 旅館 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 派出所、消防隊 地上興建上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之管理站及必要機電設備 地下興建資源回收站 自行車機車出租

當然,所謂「八大」的相關規定已經廢除;現在人們一聽到八大,大概就會有個印象:反正就是很容易沾染性交易的行業。不過,酒店也好,理容院也好,基本上以法規來說,如果不符合上述的多用途範圍,縣政府想開放也沒辦法合法開放。要合法開放,只有兩種途徑:

1.      請內政部修改多用途使用辦法

2.      變更土地使用區分

如果沒有「多用途」,停車場就只能停車,不能停飛機或者做別的事情。

 

二、這三個地方應以公共用途為主,反對BOT(五月二十日總質詢內容摘要)

 

只要交給私人財團,這三個公有地的用途,就會以利潤為首要考量,而不是人民的公共需求。雖然縣府在201042BOT招商會時,府會商熱鬧滾滾,議會開議時也有議員表達「樂觀其成」,但我們還是呼籲兩黨菁英,識見要跟海角鎮代會主席學一學。

我們也希望內政部可以修改多用途辦法,把(公立)托兒所和幼稚園、養老中心放進來,這牽涉到我們對這三個地方(及更多其他公有地)用途的想像和期待:

1.      為解決園區和工業區塞車問題,這些地方要做公車站(私人車輛的停車場,在此換公車),並規劃公車,讓民眾可以減少開私家車的機會。(效果好的話,在湖口、新豐、芎林、竹東、寶山等地也要做)

2.      公車要配合園區內的路線規劃,以及很晚下班的人候車的安全問題。還要有公車專用道,讓坐公車比自己開車還快。(初期專用道的公車比較少的時候,可以同時做高乘載專用道)

3.      公車站要做公立托兒所、幼稚園、養老中心,要配合一般勞工的上下班時間或輪班;對於現在有爭議性的某些市場攤販,可輔導過來打造五星級傳統市場。讓上班族換車、接送老人小孩、買菜等在這裡一起進行。

 

三、竹北要不要有KTV和大賣場

 

竹北要不要有KTV或大賣場,這是一個問題。但是要不要用公有地,以BOT的方式來讓財團做KTV或大賣場,這是另一個問題。對於後面一個問題,我們是堅決反對的。

假如有私人財團要來做KTV,我們認為,當然應該遠離住宅區;無奈,其實台灣本身住商分離的情況,基本上不清楚,常常距離很近。舉例來說,縣治二期的住宅區,大樓下開了三十個位子、一餐吃50-200元的小店,大家大概可以接受;可是也在二期「走路可到」的地方,就有可容納近千人、一桌4,000元的大餐廳。

如果真要遠離住宅區,大概只有兩種選擇:

1.      開在工業區或園區裡面(但要遠離員工宿舍),那裡工廠常常24小時就很吵,唱歌算安靜的了。

2.      真要在竹北,又不到田裡面,大概只有一個地方真的遠離住宅區,就是縣府後棟、中央選委會到新竹調查站那一塊;只會吵到加班的調查員。(反正我們的調查站,買票、賣票等等大都抓不到,搞到一堆人永遠裝清廉假清新)

 

附帶一提,作為計程車司機出身的高偉凱還是提醒大家,要喝酒的話,請把叫計程車的預算一併考慮;而新竹縣的無線電計程車還有代客駕駛的服務(一次叫兩個司機,一個把你的車開或騎回家,一個載你並且按錶,到達時依錶的兩倍收費)。

總之,請大家忍痛放棄「我家走路就可以到錢櫃(或好樂迪、笑傲、竹K」的想法;娛樂場所還是要離住宅區有段距離,要喝酒的話,請照顧一下計程車的生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