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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看山窩五月雪 要平人間十年寃──回留言197

張貼者:2012年3月17日 晚上8:57高偉凱   [ 已更新 2012年3月21日 凌晨3:01 ]
我們昨天在網站上公佈了環署撤銷桃縣的展延處分後,可能的四種發展。很遺憾,這四種裡面最糟糕的一種,在今天見報了,即桃縣打算申訴;未來發展很可能會「已經寫了三年的公文再繼續寫下去」──如果我們沒有積極的行動或積極地準備行動的話。
 
現在有兩個期限,讓我們拭目以待:一是環署訂的三月底友達停工;二是新竹縣及新埔鎮2月20日在環署放話「兩個月」。但是,我們不應該坐著等結果,而是持續地準備行動,才有機會影響到這兩個期限到底會發生什麼事。
 
4月20日,如果廢水還在排,23日拂曉就出發。

留言197提到幾個問題:1.當初答應132天是個錯誤;2.抗爭,請假也要去;3.縣府要廣為宣傳,號召更多縣民參加。
我們先回應第2.個問題。過去大部份的社區,有關行動都是老人家出來;年輕人通常要上班,或是輪休、夜班下班也要休息。可是,行動是越多人越好,而且如果要有決心,在具體的行動中要兼顧人身安全又要施加壓力、達成目標,就更需要年輕人參加。勞動黨,自救會,以及有志愛鄉的人,應該想出動員更多年輕人的辦法。
關於第3.個問題,行政首長常常認為自己比較受法律束縛,不像民意代表,所以他們不方便參加、發動、領導集會遊行,尤其是可能會違法或違規的行動;這只能由首長自己決定。一般車輛,臨時載到急病的乘客,只要安全,路肩也要走;守法守規不是唯一的最高價值,要看和什麼事情相比。更何況可以想見,吳志揚越違法(如同環署的撤銷處分所說的),越能在桃園縣民面前展現他愛鄉的決心。當年如果「╳進黨」不違法組黨,如果黨外人士不擋火車,恐怕國會全面改選、開放黨禁還要拖個好幾年。今年失業工人可以領失業給付,也是聯福製衣的工人擋火車換來的。
最後,關於第1.個問題,實在不適合現在做檢討;但是不管要不要檢討,如果有錯,就不能再犯。在去年11月,我們提到霄裡溪問題、公佈答案時間再延後(http://www.workersthebig.net/home/announce/2011-11-14-01)那篇文章的最後面,就提到那個時候我們面臨的兩個問題:

新竹縣以及新埔鎮民,能夠接受的最後期限是到什麼時候?要求選前立刻定出期限?還是等明年2月20日看桃縣政府定什麼期限再說?

3月14日台水公司要移取水口的會議上,縣長邱鏡淳提到去年「適逢選舉期間…大家體諒」云云。不知道誰體諒了誰。132日固然是法定期限,但既然是98年5月13日就決定的事情,就應該積極執行,而不是硬拖到100年11月友達排放到期的前三十天。去年922行動,該檢討的還很多,但是,現在還要繼續打仗,就請大家多多「體諒」吧。總之,文來文往已無效,現在最重要是強烈促請新埔鎮民代表會會議時,要求鎮公所即刻召開自救會,討論4月20日以前的動作及如果友達續排,該有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