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目前的留言版長度有限,所以在這裡做回應) 我們完全同意留言164新埔鎮民的意見(事實上,因為過去勞工運動的關係,現在勞動黨高偉凱辦公室裡的幹部以及來來去去的朋友們,新埔人遠遠多於竹北人,所以我們非常能體會新埔人──包括特別是巨埔照門一帶鄉親的感受)。所以任何時候我們不會說「只要改善,不用改排」。 我們要改排合理,一是桃縣准設廠,惡果我們擔;二是畢竟我們是甲類水體、飲用水。另外,霄裡溪作為灌溉用水,反而是農委會訂了灌溉用水標準,卻沒有具體的執行或處罰辦法。 桃園縣目前聲稱,只要它合乎標準,就准它排老街溪。桃縣的說法是有道理的,但是這個道理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成立:就是今天還沒有設廠或還沒有准它排放到任何地方的時候;反之,今天兩廠已逝者如斯不舍晝夜地排到霄裡溪,桃縣的道理如果要合邏輯,只有兩種選擇:一是那條溪都不准你排,二是改排老街溪。環署今年一月給桃縣的公文,也戳了桃縣的邏輯。 當兩縣要把這廢水推來推去時,反而製造污染源的工廠、以及放任工廠設於重要河川上游並排放的政府機關、以及明知污染卻多年不處理的三個中央及地方政府,逃到焦點之外去,不公平。這是我們當初提案的用意。 當然,桃縣沒道理是事實,但是我們也建議避免用太情緒性的語句來加強兩縣對立──以假想敵、民粹、煽動對立,來加強內部團結並利用來造勢,這個藍綠都愈來愈擅長,不是好事。我們認為桃縣沒道理;但桃縣在護衛鄉土的神聖使命下(而且他們也要選舉;況且老街溪固然原本是丙類,但現在他們也花了大力氣整治),恐怕跟所有的道理或中央政府對著幹都在所不惜,這是我們要留意的。 我們在六月提案,以新竹河川水利會的數據,批評了竹縣官員一年多來「檢測合格」的說法;也提出寫了那麼多公文都解決不了,就要開始寫白布條;所以從9月6日開始我們也主動去參加了新埔鎮的行動,並主要負責了文宣方面的連絡協調工作。現在經新埔愛鄉協會理事長陳金進起草、高偉凱服務處修改的陳情書草案,正在給各幹部過目,定稿後就會公佈。 在整個討論過程,從最早給新埔陳英樓議員的草案、到自救會成立以及討論白布條內容、到現在起草陳情書,我們總是把「立即改善」列入我們給整個自救會的建議之中,這樣做有三個考慮:一是環保的要求,排那裡都應該改善;二是假如有一天真的排到老街溪,我們當然樂見是乾淨些的水;第三,最最重要的,只要我們沒有能力要他立即提前終止排放許可,目前至少其中一廠的排放霄裡溪許可還要持續一年,我們當然強烈希望這一年的水可以稍微好一些──這不表示我們放棄改排的要求。至於先改排還是先改善,對於我們來說,不是二選一的問題,而是兩個都要求儘快、儘快。 總之,還我清淨霄裡溪,只是近期目標;最終我們當然希望所有的河川都不要承受這種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