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霄裡溪歷來為新埔鎮民(及龍潭兩個村)飲用、灌溉的重要水源。上一次龍年,光電廢水即開始大量排入。 二、 自龍潭三和、三水村起,近年來已發現農田受到影響。水利會歷次檢測,電導度均遠高於灌溉用水標準。而作為飲用水更糟:96年台大已驗出該排放水含致癌的全氟化物。 三、 霄裡溪、鳳山溪匯流處,本設有自來水取水口(雖已因廢水排放而移往匯流口上游但仍受影響);民國97年桃園縣長朱立倫,是在監察院已行文縣府後,仍在明知會影響自來水的情況下仍核准廢水繼續排放。 四、 現兩廠排放許可已到期或即將到期,桃園縣政府審查友達展延排放許可的期限亦在眼前;但屆時如果因應改排工程的需要,恐怕桃縣府將再予以展延至一定的施工期。然而,霄裡溪污染的問題並非突然發生,桃園縣府多年來明知污染事實而仍刻意延宕改排,已使新埔鎮民徒然等待數年。 五、 我們要求:至132日審查期限為止,兩光電廠應立即停止排放廢水至霄裡溪。當初准予排放的合法性即有爭議,去年9月環保署長更在立法院表示當年排放許可「發錯了」。如改排工程需一定時日施工,應由兩廠及桃園縣府自行採行臨時的因應措施。 此致 馬英九總統 陳情人:新埔鎮愛鄉協會 新埔鎮箭竹窩產業文化發展協會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高偉凱中華民國101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