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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終於走了兩步,但是還有九十八步

張貼者:2012年3月16日 凌晨2:08高偉凱   [ 已更新 2012年3月16日 凌晨4:43 ]
經過許多民眾、民間團體以及政治人物的努力,多少公文、訴狀、紀錄片、說明會公聽會,以及白布條和遊覽車,我們終於在民國98年5月環保署環評審委會第177次會議拿到了「不應排霄裡溪,應改排老街溪美都麗橋」的結論。

又放了將近三年,從友達華映到老街溪之間的路上,沒有埋下一根新的排水管。

去年9月22日,我們千人上環署抗議,換到了幾天後一個中央、兩縣、兩廠的會議,環署要求「除非確定改排、確定改排施工時程,否則再展延排放霄裡溪就違法」。

今年2月14日,桃縣府核准友達展延一年,沒有把限時改排當成前提。

2月17日,環署行文請桃縣更正展延許可的處分,桃縣未回覆。

2月20日,新竹縣人士到環保署,「放話」再延兩個月,兩個月後再排,我們要採取更激烈的行動。

3月14日,在新竹縣政府,包含邱縣長等人以及東三省里長,強烈反對自來水公司將取水口上移、主要是反對上移作為合法化「不用改排」的藉口。高偉凱及新埔鎮代會主席王增基並在會上主張討論「封管」行動、必要時520赴馬英九就職典禮。當天下午,王主席及鎮代表鍾炳坤、楊連湧,高偉凱,東三省巨埔鹿鳴新北等里里長、三和村謝村長,赴友達、華映排水口觀察水泥封管與桃縣警方可能阻擋的地形,隨後赴友達大門,決定以封大門或癱瘓園區交通為目標,並將動員日期訂在4月23日、商議由三月底鎮代會提案請鎮公所召集里長及社區大會來討論行動。

3月15日,環保署發文給桃園縣政府,撤銷桃縣政府的展延許可,並要求另為適法之處分。

至此,我們終於前進了兩步,但是還有98步要走。未來可能的發展:

一、 依環署文,至3月底桃縣未另行適法之處分,友達停工。但是可能性很低。

二、 同上,但友達不停工,友達或桃縣府尋求其他的救濟管道。三年數萬字的公文,繼續寫下去。

三、 桃縣府重新做適法之處分,就是叫友達改排,預計施工多久,然後展延續排霄裡溪,依據改排施工所需的時間。這是原來環保署要求桃縣府做的事情;但是桃縣府會核准施工多久?會不會考慮新竹縣的願望?會不會由環署和兩縣及兩廠廠一起商量這個時間?

四、 依環署要求,友達直接向環署申請改排及原排展延。環署審查一段時間後,核准其改排計畫,同時依該改排計畫所需之「合理的時間」准許展延排放霄裡溪。

依2月20日新竹縣人士和環署會談的內容,當時環署主要談到以上第三種情況。如果是第三種,就有3.1和3.2兩種可能。

  3.1商量出了「合理的時間」(竹縣當然希望壓得短一點),然後改排。

  3.2商量出了時間,但是因為施工需要路權,又要桃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核准,又不准,又走一次要求更正、撤銷、中央自己審核,最後時間到了,說因為如何如何,要再延多久多久。

現在究竟如何,還是要等三月底,以及新埔鎮里長及社區大會的最後決定。勞動黨的意見仍然是:要有大動作,他們才會緊張;三年寫了多少公文,沒埋一根管子,現在說要動了,去現場勘查了,才有一點點進度。寫五萬字,不如動五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