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黨高偉凱服務處一月份工作日誌上網了,一月除了一些個案和一兩個集體勞資爭議在醞釀中以外,我們也持續追踪過去的案子,最重要的是竹東正誠/鐵志公司的勞資爭議案,新竹縣政府終於發出了處分書:一大批員工幾年前從舊公司被轉任到新公司,舊公司幾年來已經沒有運作(但表面上仍未解散),新公司是由舊公司的債權人以機器設備等抵債組成,員工十幾年來都在同一廠房做同樣的事情,甚至主管也沒有變(其中一位主管是舊公司的小開);現在新公司要資遣員工,員工在舊公司的年資卻沒有計算在內,員工到底要找多年不運作也毫無資產的舊公司要,還是新公司應該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