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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長工時!要提高工資!抗議新光保全林總經理要求延長工時

張貼者:2013年12月10日 晚上8:41高偉凱
12月11日,保全工會和勞動黨赴新光保全總公司抗議,反對該公司林總經理要求放寛勞基法工時限制的發言。林總經理親自到場接抗議書,並表示媒體報導並不完全符合他講話的意思,並對自己的失言向抗議民眾道歉,表示會參考抗議書提到的意思。今天的行動,由新竹保全工會、全國保全工會、勞動黨、勞動人權協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發動,主要是希望向資方和官方施壓,不要因為資方的發言而修法降低勞動基準;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電資工會等團體到場聲援。抗議聲明如下: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等團體,針對新光保全林伯峰總經理要求修法延長工時的發言,提出嚴正抗議。

 

一、保全員已經是過勞的高危險群

林總表示,法令規範太嚴格,希望能延長到每日14-16小時。

工會認為,目前12小時、每月252-312小時的工時,已經嚴重影響保全員的健康和家庭生活,也讓保全員成為過勞的高危險群。勞委會調查,保全員在過勞死的案例中佔38%。工會一向要求縮短工時、廢除勞基法84-1,更反對延長工時,惡化勞動條件。

 

二、待命時間也是工作時間

林總表示保全人員每天工作的性質不是每個小時、每分鐘都在工作,在待命出勤、機動任務時,都有休息時間。

工會認為,待命時間也是工作時間,勞工身心仍在緊張狀態,而且也無法自由離開工作單位。更何況,系統保全以外,駐衛保全更不可能休息,除了各種雜事與巡邏以外,即使夜班,業主(客戶)也要求保全員必須保持警戒。

 

三、不要用低工資逼勞工賺加班費,應整體調高工資

林總表示,延長工時,公司會提供加班費。

工會認為,保全員的薪資已經偏低,要靠加班才能賺到基本的水平;尤其是駐衛保全,每月工時要312324小時,月薪才有機會上看三萬。重點是提高正常工時的薪資,而不是用低工資逼勞工「愛加班」。

 

四、調高工資、縮短工時,才能增加就業

林總表示,目前工時限制使得公司人員調度的困擾及費用增加。

工會認為,增加雇用就不會有調度困擾。目前保全公司缺人手,主要是因為工時長而工資低,造成員工流動率太高;提升勞動條件,自然能留住人。

 

五、終結血汗行業,廢除勞基法84-1

林總表示新光保全的絕對淨利每年都增加。

工會認為,相前於公司愈賺愈多,保全員卻處在長工時低工資。今天的保全員,已經不是三十年前「退休的阿伯來看門」,而是負擔家計的勞工;保全公司有能力有義務提高勞動條件,讓台灣向人權與文明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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