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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紀的勞資爭議,華隆員工第N次北上勞委會

張貼者:2012年6月6日 晚上11:56高偉凱

  從民國83年洪福案爆發以來,華隆集團就每況愈下,連帶影響到華隆員工的生計:86年開始就沒有調薪,88年不再發放年終獎金;9010月實質上開始減薪。91年實際上再減薪至少20%93年再減30%975月再實施生產效率制,即產效達到130%員工才能領到100%的薪水;當年並實施無薪假,估計有五成員工領不到基本工資。去年,公司開始要求員工轉至紡安,不願轉留在華隆的要減薪30%。

  與此相對的,是翁家兄弟仍然海闊天空,吃香喝辣。翁有銘為了躲台灣司法,避居國外十幾年,甚至得到了馬來西亞的貴族頭銜『拿督』;翁大銘長時間住在豪宅、開名車。翁家兄弟和華隆數千名悲慘的員工,是台灣經濟奇蹟中兩端鮮明的典型。

  本世紀一開始,即民國90年的欠薪抗爭,就發生女工邱慧珍被主管約談、責怪抗爭積極,邱憤而喝農藥自殺;華隆幾名帶著面罩的員工,在勞動黨的陪同下赴勞委會抗議資方白色恐怖。民國94年底,華隆公司關閉桃園廠,拒絕依法如期給付資遣費,桃廠工會在勞動黨陪同下赴勞委會及華隆總公司抗爭。民國95年農曆春節前後,頭份廠退休人員因公司未如期給付退休金、答應等一段時間後開始分期結果公司也跳票,退休人員組成了自救會,在勞動黨、苗栗縣產業總工會陪同下赴勞委會、國華人壽等地抗爭,最後終於讓公司同意給錢,但給了幾期又開始跳票。

  明天(68),華隆頭份廠工會在苗栗縣產業總工會、桃園愛鄉協會和勞動黨陪同下,將赴勞委會陳情;這是頭份廠工會罷工以來首次北上,但對勞委會來說,華隆的事情絕對不陌生。早在941月和2月,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就指出:「以華隆公司多年來的狀況,數千名在職、離退員工的權益,好像高高地堆起來的雞蛋一樣,岌岌可危,政府沒有及早強力介入,實有疏失」。資方要求員工「放棄勞基法權益」,不放棄的人就減薪、配合的人領原薪,這是明白踐踏法律的行徑。華隆頭份廠工會已經從66開始罷工,也要問問勞委會:資方違法,官方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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