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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動,才能換到東西--邱縣長在興隆家長會行動前夕道歉

張貼者:2012年6月14日 凌晨3:18高偉凱
http://www.hsinchu.gov.tw/modules/v6_mseeage/news/detail.asp?id=201206140006 縣政府縣長、處長、科員等人今日(14日)下午幾次電詢高偉凱,說縣長下午已經道歉,想了解興隆國小家長會的訴求,並希望明天615行動能夠圓滿。除了協助借場地以及和警方協調以外,高偉凱不能代表興隆家長會,只能回答縣府,會把縣府意見轉達給家長會。但是高偉凱也向縣府表達了:
一、態度很重要:在既有的法規下,招標有一定程序;「留在成功」的承諾跳票,縣府有難為之處。但是承諾跳票,總是要道歉,並說明跳票的原因。今天下午之前,縣府只有工務處長曾在副議長召集的會議上道歉,並在高偉凱0511質詢時表示告一段落以後會自請最嚴厲處分,其他就是一副「我沒有錯」的樣子。一定要家長準備拿白布條了,才換來一個鞠躬。況且,原物料上漲是三年來明顯的趨勢,用無法預料來作為流標的原因,令人難以接受。
二、過程很重要:明知道家長對成功國中以外的安置地點不滿意,就應該更多次的會、做更多的溝通,但縣府為了作業方便(當然,安置地點的設備及交通車等,也是要跑公文、招標,需儘快定案才能進行),最後直接定案。
三、補償很重要:雖然在新校落成、留在成功兩個問題上,不能如家長的意,但縣府應該儘可能提出其他補償;這點還有機會做得更好。
四、還是道歉:七、八年人口暴增而沒有提前多設學校,確實主要責任不在這一屆縣府;但民選政府也有延續性,要承接上一屆、上兩屆的債務和疏失;結果沒有道歉,只得到「問題出在我太晚進縣政府」,這句話好像吳敦義的「無薪假應該得諾貝爾獎」,態度和幽默感用在不對的場合、不對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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