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 10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通訊 10

2005.8.29出刊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出版 電話:03-5556505 傳真:03-555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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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暴動?反奴抗暴!

關於泰勞821-823的激烈抗議

緣起

        2005年8月21日的晚上九時過後,已開工數年的高雄捷運工地所屬的1728名泰勞中的多數,一如往常的數百人擠在空間狹小,充滿汗味、通風不良、四處掛滿換洗衣物的宿舍內的某一層中。
         這個宛如集中營的生活區位於高雄縣岡山鎮郊省公路旁不遠的通往高雄市區的一處田野。但是此時,泰勞們經年累月所積壓的不滿終因管理人員又過份的制止一名泰 勞的粗暴舉動所引發。在深夜的大雨中,一場激烈的抗議活動徹夜不停進行著,狂亂真實的怒火也燃燒著。
        據泰勞們私下表示,幾名管理人員經常以毆打的方式,甚有使用電擊棒之類的工具來對付他們,當晚的抗議事件,雖是偶發性的,但卻是反映了從去年8月以來,針 對薪資問題、高壓的生活管理等等事項,屢經反映卻一直未見回音或改善,長期積累所致。
儘管這些移住勞工的實際雇主是高雄捷運公司,但引進泰勞的高雄捷運公司的說法是其將這批人數龐大的泰勞,「依據契約」交給名為「華磬」的外勞管理公司,負責所有的從上工交通、薪資發放、生活起居和休閒等等的大小事項。

輿論對事件的報導、調解和問題的揭露與批評

        泰勞們21日晚上的抗議事件,22日一大早經少數的媒體所披露後,報上聳動的「暴動」字眼,電視影像中現場的凌亂畫面,一時間讓民眾不安。但是22日早上 後的大批各電子平面媒體的現場進駐,對事件進行實地的更深入瞭解,儘管警察人員封鎖住生活區,現場無法進入。但隔著過主要是鐵皮的圍牆中有鐵絲網圍牆的部 份,媒體記者與泰勞進行對話。(幾個泰勞可以說較流利的中文,也透過幾位假日在附近經營小生意而同情泰勞的當地民眾的翻譯)透過這面鐵絲網牆,媒體人們見 到了代幣的實物,看到了工資的明細表,聽到了泰勞們對生活不便,管理不當的抱怨等等。
        當記者們對於這批移住勞工們平時的勞動和惡劣的生活實況有了大致清楚後,現場多數的媒體人也難以想像的驚呼,21世紀初自許文明開化、口頭上聲聲皆標舉人 權的台灣,在一件政府主導的重大公共建設中,資方和管理公司等關係者從這些勞工平日賣命上工的勞工身上賺取利潤,但在對待外勞們的方式(而且還收取管理 費,不僅少有服務)簡直視之為「現代奴工」,竟是如此的侵害人權。譬如:生活上是採高壓的「軍事化」集中營式的管理, 晚上十時過後是經常沒有水電;勞動上是採低工資且經常超時加班到80至100個小時(名義上領基本工資15840元,加班越勞基法規定的46小時後,一天 以獎金528元計算);每日過早的起床,早早上工,晚晚回來,來回運輸的的交通車也不足等待時間過長;加班費計算違法不合理;用種種名目苛扣工資;又藉生 活管理之便,生活區內使用代幣榨取勞工的所得。有泰勞反映,他們每月有三到五千不等零用金,用完後需以華磐公司發放的代幣消費,代幣金額又與新台幣不值, 只能在宿舍福利社購物,選擇少,售價也高,形同強迫剝削。泰勞宿舍福利社販賣物品多是泡麵、礦泉水、零食及日用品。泰勞們舉例說,一包市面賣十元的泡麵, 福利社賣十二元,十八元的碗麵賣廿元,一瓶十元的小瓶礦泉水,賣十五元,一條廿五元的牙膏賣到卅元。
        目前吸引檢調單位的是可能有數額不小的中間榨取的情形。據報導 高雄捷運公司以書面條列向承包商每月收取使用費29500元的細目,包括支付外勞薪資15840元、勞保雇主負擔721元、健保雇主負擔770元、就業安 定基金2000元、行政管理費1500元(高雄捷運公司)、總管理費7669元(華磐)、就業安定費差額一千元(高雄捷運公司)。但據媒體披露仲介公會取 得高雄捷運承包商提供文件顯示,承包商每月支付每名外勞薪水2.95萬元,但高雄捷運僅支付2萬340元給外勞,中間差額近萬元,估計每月有近1700萬 元的薪資流向不明,是誰從中獲利,有待詳查,勞委會則強調,已組專案人權查察小組調查中。而另外也有泰勞反映,每月的基本薪是基本工資15840元,再扣 食宿費(2500元)、管理費(1000元)、勞健保費或再扣來台的仲介費後,每月只有7000到11000元左右,有時候還有不明的扣款。因此只能多依 賴加班,增加所得。
        再加上,媒體朋友們從各種管道陸續得知這次抗議事件外勞們所提出的16項訴求,都是相當容易解決,且儘是身為一個人在生活上的應有事項,也是依法應做的事 項。而上午捷運公司的代表又竟將諸生活管理問題已交由管理公司處理為主由,大打太極功夫。自此,現場記者的態度開始轉變。紛紛將批評的重點,除了直接指向 華磐管理公司和高雄捷運公司(管理公司和資方),同時也批評高雄市、縣勞工主管機關和勞委會未能負起勞動檢查和督導責任。讓原本平和又多有宗教信仰,來台 灣忍受低劣的工作環境,努力賺錢的泰勞,昨晚的抗爭實在是被逼出來的,這樣的說法也出自媒體人的口中,同情泰勞們的處境是多數的了。
中午過後不久,歷經上午勞工代表缺席的協調會上,據瞭解資方、管理公司、泰國辦事處、高市勞工局等針對勞方所提的16點訴求進行回應討論。資方顯然迴避了其中較尖銳的超時加班問題,只針對13項生活管理問題,回應予諾改善。
        在下午一時左右的烈日下,上、中午已有二餐未好好用食的泰勞們,迎來了近三百名裝備齊全的鎮暴部隊。這樣嚇人的陣勢,護送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為代表的協 調人員的到來。半小時過後,勞方初步接受資方和高市勞工局的改善回應,答應隔日上工。
22日的晚報和當晚的新聞報導,繼續探討此抗議事件的原因,並更深度的報導這些泰勞們的低劣生活實況和勞動條件,以及高雄捷運引進外勞的過程中是黑幕重 重,涉及龐大利益,甚至可能有官商勾結的情事。這個晚上,更多的民眾知道事件真相後,同情外勞的也更多了。認識到昨晚的激烈抗議,不是「暴動」而是「現代 奴工」的反抗,是一場勞資爭議。
         23日的新聞報導上,各界已多嚴厲批評高雄捷運公司放任華磐管理公司的非人性的管理,各級勞工主管機關顯然也要檢討並負起行政上的問題,更要追究背後有無 利用引進外勞不法謀取利益的關係網,也暴露了台灣當局口口稱「人權」只是一種虛有其表「裝飾詞」,當局和民眾一般對外勞、外籍與大陸配偶多有排外的歧視。 多個勞工團體(只是幾個平常有關心移住勞工權益問題者),也發表聲明譴責並追究勞工主管機關、資方和管理公司的責任。並呼籲要落實移住勞工的人權保護,保 障勞工基本權益,並不得任意懲處、遣返參與抗議的勞工。

不能忽略的插曲和未完的事件發展

        23日上午,原本要答應復工的泰勞們,正當分批上交通車赴工地現場時,對於勞委會要縮減800名外勞員額及可能遣返部分抗議勞工的情形下,情況不清的勞工 們一時間群情又激憤起來,不僅集體停止上車上工,包括原已載赴工地的人員又返回。逼得勞委會主管人員馬上澄清、急忙安撫後,才又安心上工。
         821泰勞抗爭事件在當局的安撫下,暫告段落,但事件的發展卻未結束。有學者形容此抗爭事件如同大地震般,震出了許多問題,有待面對、討論,尋求合理合情並合乎國際勞動人權保護規約的處理。而管理公司背後的黑幕也有待揭開。

反省與責任

        其實,這次事件給台灣社會和本地的勞工一次好好反省的機會。諸如:(1)檢討一向存在的歧視排外心態。(2)要求當局和本地勞工更重視移住勞工的人權和勞 動基本權益問題。(3)勞動條件較佳的勞工、工會如何協助勞動條件較差或勞工權益容易受雇主侵犯的勞工,以維護和爭取勞工權益,提昇勞工運動。(4)特別 是一向自許為自主工會的工運幹部如何將此事件,視為反省勞工、工會運動的契機。這只要想一想即明白,當只適用勞基法和就業服務法的泰勞們,在面對不當的壓 迫下,而所謂的勞工法令的保護又不知在何處時,不會把勞工法令的存在有無視為行事的唯一標準,要爭取權益,只有團結和奮力一搏,不懈的團結爭取,才能爭得 社會各界的同情和支持,實不能忽略此項啟示,特別是上述提及的23日早上的插曲。
        最後還要指出關於資方(管理公司)可能違反勞基法等勞動法令的責任問題。(1) 超時加班嚴重,延長工作時間經常違反勞基法所規定的46小時。假日可能有強迫工作情形(勞方訴求第十六項)。(2) 可能涉及強迫勞動的問題,勞基法第五條: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違反這一條,依罰則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22日的協調回應過程中,有相關人員私下反映在顧及捷運工程的進度上,這一點是較難處理的。上述問題值得各界深入討論追究。

        但是還有幾個問題,值得台灣的自主工運界重視:

一、仲介費仍然過高,顯示經發會以來勞委會對於降低仲介費的宣示完全破產。經發會的「勞方代表」以降低仲介費為理由,辯解自己支持對移住勞工減薪(把食宿費納入基本工資裡計算)的立場,也再度破產。
二、事實上,在七、八月間,麥寮某知名公司也發生了類似的事件,為了反抗不人道的待遇,菲勞進行了罷工,結果領導者十二人被強制遣返,但完全沒有檢調單 位、官方前往關心或檢查。官方只關切被媒體大幅報導的新聞,不是真要解決問題,而是為了避免被批或為了做秀,這將會(或已經)使得所有的抗爭都不得不儘量 把自己搞上媒體。
三、泰勞十七個小時的行動與廿三日的再度罷工,可謂「從頭違法到尾」,  但現行的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完全沒有給移工「合法爭議」的空間。泰勞所申訴的問題都是談了好幾個月而無法解決的。
四、也是就泰勞違法的這一點來看,雇主與官方還立刻承諾不追究民事賠償、不會將滋事者遣送回國(之前一直有官員放這種風聲,但在八二三罷工後馬上改口並掛 保證)、立刻正面回應大部分訴求,可見團結的力量有多麼大。台灣勞工抗爭所冒的風險遠小於泰勞,而所受的法律保障儘管不足、也比泰勞大得多,但團結性卻遠 遠不如。

大魯閣勞資爭議司法案件 勞方二審再度獲勝

        自2002年11月起被解僱的大魯閣纖維新埔廠工會會員徐勳賜、蘇碧雲兩人,與資方的司法訴訟纏鬥至今。雖然勞方一審勝訴,但資方上訴到二審;八月下旬, 高院再度判決勞方勝訴。二審法官主要的理由是,資方在解僱前,並未徵詢勞方意願「是否願意擔任目前外勞所擔任的工作」。資方必須在收到判決書廿天內決定是 否上訴。
        2002年十月,大魯閣公司無預警解僱了十幾位員工,其中兩位不服,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但不久即改變主意,同意資遣。該兩名員工一撤回調解申請,資方 馬上再解僱第二波十幾名員工,包含徐、蘇兩員在內。徐、蘇抗爭直到六月十七日公司無預警關廠前,兩年半來公司未再裁員,外勞也被凍結;廠內某些部門屢屢要 求本勞加班,從工時八小時變成十二小時(加班四小時)。實際上可以說,兩個人的堅持造成一百多名會員都受惠。
        徐、蘇兩年半來也一直參與縣內各工會的抗爭或其他活動,特別是六月十七日關廠後,更積極投入了整個大魯閣工會的抗爭。作為當年第二波被裁員的對象,徐、蘇 也表示,當第一波被裁時,並沒有想到要站出來一起抗爭,因為「總想不會輪到我」,直到公司開始第二波裁員,才認識到這種想法是錯的,可是大部分的會員仍然 在想「不會輪到我」,結果只是晚了兩年半。「早死,晚死,都是死」,不如早先趁人還多時、趁公司還有一點錢、還有訂單壓力時,提早動作,對勞方才是更有利 的。

碧悠頻調動,形同廠內大風吹

  新豐鄉的碧悠工廠最近調動頻繁,特別是間接人員調往生產線,並動輒 宣稱符合「調動五原則」;原定的年度排班也被公司任意更改,並一度宣佈加班不發加班費、改以後增加排休。為了部分主管不人道的作風與管理方式,以及調動的 問題,工會已經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但是最重要的問題在於,公司財務困難;假如有萬一的事情發生,員工的資遣費、退休金毫無保障。
  工會除了等待縣府排定調解外,也更頻繁地利用下班時間召集會員進行勞工教育,凝聚共識與戰鬥意志,並發動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簽署申訴書。這樣的動作迫使公司一度又改口,稱八月的加班費將發放一半。
  除了本中心與竹縣產總外,剛結束抗爭的大魯閣新埔廠工會多位會員也協助了碧悠工會的勞教,以自己的慘痛經驗提供給碧悠會員參考。大魯閣員工當初是明知 可能會關、就快要關,仍然沒有動作,直到在廠內幫公司染完最後一碼布、公司再也不需要員工而宣佈關廠的時候,工會才發動。碧悠的問題在於資產縮水速度太 快,以股東權益總額來說,今年第一季只剩四十二億多,一年來減少十幾億元;去年第四季到現在也縮水了四億元。一個正常的公司,股東權益應該愈做愈大。而公 司一方面以虧損為由,用各種手段削減員工所得;另一方面廠內許多措施如高級主管的福利、辦公室搬遷與裝潢等等,又不見儉省。公司情況堪憂,員工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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