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 05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通訊 5

2005.1.7出刊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出版 電話:03-5556505 傳真:03-5556516


華隆桃園廠工會跨年抗爭 暫告段落

工會決定有條件妥協,以備更長期的抗戰

  從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司宣布全面停工,到今年一月五日勞資雙方在桃園縣政府簽下協議,華隆桃園廠產業工會在料峭寒冬中的抗爭,暫時告一段落。

   由於期間多次協商,公司仍然不同意工會「資遣費、退休金、積欠工資及福利金等全部一次給付」的訴求,工會(以及後來改組的自救會)三度北上台北縣中和的 總公司(實際上是辦公室,總公司掛名在頭份)抗爭,並赴勞委會、國華人壽(華隆最大股東,翁大銘、翁有銘兄弟的大本營之一)、立法院、行政院、省人纖(會 員代表大會)等地陳情或抗議。期間並一度佔領總公司,兩度夜宿台北(勞委會、台北車站),三度在總公司樓下與警方或保全激烈衝突。

   工會在抗爭的中期經全體會員決議,定下了以「先領退休金/資遣費的百分之卅」作為條件的妥協方針。工會的考慮是:一、公司很可能支持不了多久,未來如果 有跳票,再集合會員站出來,現在妥協,至少先拿一點錢;二、未來出問題,很可能友廠員工也會站出來,到時以更大的力量,才能夠爭取到更好的條件,並且讓政 府更加重視。

   華隆公司的財務狀況,在最近六年有如南亞海嘯肆虐過後的災情,千瘡百孔。積欠工資及退休金的問題也存在多年,但是四個廠、三家工會雖然經過幾次抗爭,也 得不到好的結果;而政府更是視若無睹,放任勞工權益危險得好像堆得高高的雞蛋一樣,隨時會垮下來碎碎不安,一團稀爛。以勞基法相關規定「退休金應於勞動契 約終止之日卅日內給付完畢」來說,雖然也補充了經勞方同意、經政府核定可分期給付的條款,但也有解釋令指出政府應要求公司提出擔保品,這一點政府完全沒有 做到,也沒有想辦法來保障員工權益。華隆公司頭份廠員工許多人退休多年還沒領到一毛錢的退休金,很多人要先領幾年的利息,再開始分期給付,「排隊」(開始 領分期)已經排到2007年;而且這樣的協議,甚至華隆公司連蓋協議書的印泥都還沒乾,就開始違約,連利息也沒給。

   除了桃縣產總籌備處、桃園縣新世紀愛鄉聯盟、台灣省人造纖維業產業工會聯合會、天主教敬仁勞工安全衛生教育中心大力協助華隆桃園廠工會的整個抗爭與談判 過程外,本中心總幹事高偉凱也受聘為工會顧問,協助各方面的工作。桃園縣及全島許多友會也給了很多援助,尤其是同為華隆公司的大園廠工會,更支援了高額的 捐款。全國總工會、台鐵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黑手拿卡西及本黨,都在夜宿的食宿、抗爭器材、勞工教育與士氣提昇方面,幫了很大的 忙。

   本中心以為,整個抗爭最遺憾的一件事,就是華隆其他各廠員工或工會、自救會,沒有能夠共同訴求、共同行動,這對於華隆三、四千名員工的長遠利益來說,是 很不利的。華隆員工的問題不但需要以最大的團結力量來給資方(尤其是幕後的翁家集團)施加壓力;作為全台灣普遍現象的典型案例之一,也需要政府各部門都高 度重視。華隆桃園廠工會在抗爭初期也能到友廠散發傳單,發出呼籲,甚至對退休人員也做了團結的努力,可惜成效不大。

   華隆桃園廠工會的抗爭,也再度提到了工運界呼籲多年的「代位求償」問題。既然勞工權益的喪失和政府的失職有關,政府應訂定相關法案,先墊償給員工法定權 益的款項,再向資方以公權力的力量來求償;這樣也可以避免許多政府不樂見的陳情抗議行為,「降低社會成本」。可惜的是,每次碰到這個訴求,政府一概以「於 法無據」、「政府財政困難」為理由來塘塞。勞委會多年來不曾提出草案給行政、立法院審議;而政府財政困難云云,更突顯鉅額軍購、金錢外交的荒謬性。華隆桃 園廠工會赴立法院陳情時,也得到全總理事長、立委林惠官的承諾,表示支持並將推動有關代位求償的法案,我們勞工除了拭目以待之外,自己也要再接再厲。

人民褓姆,保護了誰?

──華隆桃園廠抗爭,警方保護有錢的罪犯,對付沒錢的工人

   華隆桃園廠工會第二次北上抗爭,曾到國華人壽抗議,卻面臨裝備、數量絕對優勢的鎮暴警察嚴鎮以待,保護國華大樓。第三次北上,在中和總公司前,甚至舉牌 五、六次,並一度抓人。「勞資爭議,警察中立」是十幾年前工運常喊的口號,因為當時常常面臨警方粗暴地介入;最近幾年,許多警方的處理手法已經較為柔軟 了,沒想到在華隆桃園廠工會的抗爭中,又被迫喊出這樣的口號。

   特別是一月三日在總公司大樓前,原本華隆員工要進入大樓找總公司要薪水、退休金,是很正常的事,也是華隆公司與華隆工人的私人糾紛,但是警方卻如臨大 敵,整個擋住大樓門口,配合拉下的鐵門來阻擋員工進入,然後再指控被拒於門外的員工「違反集會遊行法」。期間警方在第二度舉牌時,因為廣播警告工會常務理 事鍾委澄,迫使鍾常理離開現場以避免被視為「集會遊行」總指揮,但竟有五、六名警察追出,把鍾常理扛回,硬要他「回來擔任總指揮」,引起員工和警察嚴重肢 體衝

   不管有沒有戴眼鏡的人都看得出來,工人一向是十分和平理性的,了不起丟丟雞蛋冥紙(何況當天並無準備);工人們甚至證件備齊,要按照大樓的規定換證進 入。警察以「避免衝突」為由強力介入,事實上警察反而是衝突的源頭。據了解,這和資方與警政署之間的「密切友誼」恐怕有相當的關係。華隆桃園廠工會希望整 個政府各個部門,能夠更體諒工人的苦境,並且以跨部會的力量來對付惡劣財團,而不是以優勢警力來對付工人。

碧悠勞資爭議,無法做成調解結論

   新豐鄉碧悠電子產業工會為了資方無預警解僱以及團體協約談判,提出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去年底雙方在新竹縣政府主持下進行調解,無法做成任何調解結論。 資方代表在調解會上表示,一切都在協商中,可回廠內繼續協商;勞方雖然沒有拒絕廠內繼續協商,但也表示就是因為協商許久仍無結果,只好申請調解,更何況資 方在協商期間,就不斷進行中止勞動契約或變更勞動條件的動作。

   雖然十一月間無預警解僱的爭議暫時平息,但是隨著新年度的到來,資方又不顧工會的反對,公佈了許多新的措施,特別是輪班人員與常日班人員的工時變更、取 消間接人員加班費(美其名免刷卡,但又要刷門禁卡)等等。工會一方向再度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一方面也以貼紙的方式,呼籲會員支持工會,並凝聚會員向心 力,為未來的談判做好準

又見印刷電路版業!台灣電路財務困難損害勞工權益,工會申請調解

  平鎮工業區2003 年爆發群祥電子關廠抗爭,去年又有耀文電子產業工會的重整抗爭;同屬印刷電路版的台灣電路,從去年底又出問題。台路公司在元旦宣布因為沒錢付電費、被台電 斷電而將全面停工,但實際已超過半年沒有提撥退休準備金和職工福利金,勞健保費和工資也積欠約一個半月(可能還會繼續欠下去)。產業工會在去年向桃園縣政 府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今年一月六日,雙方調解成立,除了十一月份還欠一半的工資先償還15-20%以外,並成立勞資雙方各半的委員會,來決定未來應收 帳款用以支付各項債務的優先順序。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職病爭議,本中心協助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某電子廠員工陳女士,因為有機溶劑中毒,又被資方片面開除,向工傷協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及本中心尋求協;目前勞方已向園區管理局勞資組申請調解。

  竹科的員工給外界的印象,就是薪資高、福利好、配股多、尾牙獎品凍豐富;但是實際上,竹科的工人也面臨了台灣工人一般會面對到的問題。像是2001年強硬大裁員,至今令人記憶猶新。而竹科的環保問題,也常常引起爭議,甚至還有廠商和環保團體、記者互相對抗;但是像有機溶劑、氫氟酸、及各種染料、清洗料或原料對環境的影響固然嚴重,對勞工的影響其實更為直。整個竹科十萬上下、甚至更多的員工,實際上的工會組織率竟然是「0」,這使得內部的各種勞工問題更難透明化、更難監督。

聲援活動通知

工會幹部被開除!台北縣政府勞工局打壓工會

一月11日上午10:30立法院,下午1:30民進黨中央黨部

  台北縣政府技工工友產業工會常務事吳金容,於去年十二月卅日被勞工局局長曹愛蘭以「考績不佳」為由開除。工會已經開始進行抗爭,需要各友會大力支援。

   吳常理平時就常常因為幫會員處理勞資爭議,而使得縣府勞工局對她十分不滿;她的會務假也常常被勞工局長嚴厲打壓。這是繼新竹縣富美家工會陳國樑(竹縣產 總前理事長、本中心委員)、台北市兆豐金控工會理事長李榮元之後,又一個顯著的打壓會務假案例;只是這次不但是政府帶頭違法,而且不是別的單位,首凶就是 勞工局!

  雖然政府在工會法的修法上削減會務假的企圖還沒達成,許多雇主已經提前開始拚命違法打壓會務假,現在很多工會已經請假愈來愈難,對於工會的運作造成很大的困擾。

桃竹苗地區聲援專車:(請儘速電洽本中心報名)

一月11日(二)上午 8:00竹北本中心 8:30老湖口台一線57.8公里 9:00耀文電子公司9:30國道二號(機場國道)八德交流道 9:45國道三號三峽交流道

特別聲明

民親和解?工權瓦解!

     對全國總工會林惠官理事長的嚴正呼籲──

                                    我們對勞動三法當前修法協商內容的看法

勞動人權協會2005.1.7

(連絡電話:02-25596233,傳真:02-25594984

我們知道: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親民黨立法委員林惠官四日在立法院公聽會列出了洋洋灑灑十幾條重大歧異,但到了當天事後的新聞稿,林惠官委員卻表示,朝野協商(勞委會版與全總版)的重大歧異,只剩下工會法中有關教師、國防事業勞工組織工會,以及限制某些行業行使爭議權。

我們又看到:

  公聽會次日,全總新聞稿竟表示,對於尚有爭議的兩個重大歧異,林惠官委員主張逕付表決。就目前立法院的生態,這實際上就是棄守這兩點重大爭議。

我們認為:

  當前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不只有「兩個重大歧異」。包括會務假問題、強制入會問題、工會自主權問題、是否限制權利事項不得行使爭議行為、賦予資方鎖場(含使用替代性勞動力)、是否明訂罷工期間有無薪資、以及整個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爭議行為整章對於罷工的種種不合理限制等等,在當前已經很不平衡的勞資實力對比下,對勞工將產生極其負面的影響。

  以現在綠營全面支持親資方的勞委會版、藍營也大多數支持資方利益的情況來看,交付表決就是要讓這套嚴重打壓工權的勞動三法順利通過。我們認為,勞工立委在此關鍵時刻,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全力阻擋惡法在這個會期過

2001年 五月一日,聯合了體制內外工運團體的八四工時大聯盟舉辦了五一遊行,第一項訴求就是「保衛工會」;而全總也是八四聯盟的發起單位之一。今年一月四日的立法 院公聽會裡,全總理事長林惠官也信誓旦旦地說,如果對重大歧異協商沒有結果,不惜「新的會期重新再來」。我們認為,勞工的團結、協商、爭議三權,有如一條 水管的三個環節,堵了一節,就整管報廢。如果修法的方向是加強當前資方打壓會務假的趨勢,如果勞工的爭議權被實質閹割,未來台灣工會以及勞工的命運,就必 然要面臨如南亞海嘯般的衝擊與災難。身為全國勞工的工頭,我們更寄望林惠官委員拿出勇氣,一如往常在捍衛勞工權益時堅持到底,不要在當前所謂「民親和解」 的氣氛上迷失了勞方的立場。勞動三法的修惡就是瓦解勞動三權。我們也要再次強調,勞動三權三位一體,惡法通過,屍骸遍野;勞工團體應該不惜全力阻擋,一切 重新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