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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工人要選出工人自己的縣議員?

辛勤工作的勞工被老闆欺負裁員的時候,大部分勞工就認命地認為,一個弱小的勞工怎可能和財大氣粗鬥,而選擇放棄爭取。如果勞工不甘願被老闆欺負裁員,他又會去找誰幫忙,議員嗎,找到他,通常只有一句話,這些事我不懂,你去找勞工局(或者也有議員乾脆說:你這是勞工問題呀!勞工問題你去找羅美文。找我做什麼?)。好奇怪的邏輯,選出來的議員不是要幫我們解決問題嗎?為何大家心甘情願接受議員可以不幫忙,下一次選舉又繼續選他呢。難道只因為宗親派系,只因為他有錢,難道大家認為勞工問題議員可以置身事外嗎?難道議員只需負責反應工程需求嗎?

一、請大家思考:
  • 打破選舉要花大錢的迷思:沒錢還搞什麼選舉,反過來說,花這麼多錢選舉,只為服務鄉親或是名聲嗎?一定想辦法賺回來,他哪有時間精神來幫助弱勢的老百姓,大家一定要改變想法,能力才是縣議員唯一的考量。
  • 宗親派系:擺脫不了宗親派系的請託,我們投給他,當勞工碰到工作權不保的時候,試問找他可以幫我們伸張正義嗎?還是一句話勞工問題我不懂你去找勞工局。

二、勞工參選縣議員的必要性:
爭取經費,排解困難,努力參加婚喪喜慶,認真質詢,還有幫忙解決土地或車禍糾紛、兒子當兵調好單位等等,這是以往大家認為一級棒的議員,的確能夠如此應該算是稱職的議員,但是對於勞工而言,有一種比上述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工作權的保障,丟掉工作什麼都免談,所以如何保障勞工的工作權應該是議員應該做的第一件要事,這一點作不來,再多的建設經費都沒用。
  1. 解決急迫問題:「喂,你來辦公室辦一下手續,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何等晴天霹靂的消息,我的生活不就毀了嗎?在這六神無主的時候,如果有一個議員能夠適時來幫忙,並且當勞資爭議的勞方調解委員,勞工局一定不敢偏袒資方,(到今天還有工人申訴,說他去勞工處告資方片面減薪,課員居然回答:只要沒減到基本工資以下就合法!)調解結果就會好很多,可能比一個平民百姓擔任調解委員要來得有效果。
  2. 建議政策問題:督促勞工局依法行政,並將下列成效列入預算審核考慮因素:宣導成立工會家數,改善福利金管理委員會運作家數,退休金監督委員會運作家數等等,攸關勞工權利的作法。另外提高勞工教育的補助經費,改善上下班交通問題,托嬰養老問題,居住環境問題也是重點。
  3. 告訴大家::我不知道團結力量有多大,但我知道團結的力量非常非常大,勞工團結可以做到想做的事,以後勞工問題也一樣用團結就可以解決。
  4. 自己做主人:勞工問題就交給我們選出來的議員。

三、工人必須參政才能真正改變勞工處境,進入議會才能督促縣政府,宣導成立工會,藉由工會監督資方勞工安全衛生的落實,以減少職業災害發生,監督福利金的提撥與運用的正常化,改善勞動條件,並嚴加看管不肖的資方胡亂非為,讓勞工有尊嚴的上班,才能夠實現社會正義。

  大家加油,讓我們共同創造奇蹟,給我們工人自己一個機會!

  讓我們證明「沒錢也可以當選」!

  只要證明「工人有票」,以後工人有事,每個政客搶著來幫忙!


勞工的問題,只有靠工人自己團結才能解決,一百個議員或立委也不能取代工人自己的團結;但是內部團結了,一個工人議員就可以幫著帶動許多外部協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