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勞動評論
不安全的牛肉!──狂牛病的認識
高偉凱不關心藍綠;只關心人民的食品安全!
執政黨、在野黨應該為人民的健康把關,不可以全面棄守, 各縣長候選人及縣議員候選人應該主張並監督, 絕不讓美國牛肉進入新竹縣,以維護國人健康。 狂牛病十問十答
一、狂牛病是怎麼樣的疾病?如何發生的?
二、堅持30個月以下牛隻進口,是否就安全了呢?
三、不想吃的人,不要吃,不就可以了嗎?
四、是不是只要不吃內臟就安全呢?
五、政府強調美國牛肉符合國際獸疫事務局(OIE)標準,又說美國已被認定為「狂牛病控制國」,是否就表示美國牛肉、內臟沒問題了呢?
六、如果一旦台灣人得了狂牛病而死,是否可以立刻停止進口?
七、如果一旦發現美國牛隻患了狂牛病,台灣是否可以立刻停止進口?
八、與韓國的進口標準一樣,是否就表示安全?
九、美國的檢驗是否值得信賴?
十、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得狂牛病的機率不高,美國在台協會司徒文也說,比台灣人騎摩托車安全。那麼吃一點應該沒有關係吧?
|
女性專門技術職工人–「大長今」
韓劇「大長今」從韓國紅到台灣、日本,紅到大陸、香港以及東南亞,甚至現在又紅到美國。大長今不但提供給我們一種高品質的娛樂,從「文化創意產業」的角度來看,它所創造出來的價值,從片子本身的版權銷售、到食品及養生品牌價值、到提升韓國觀光產業等,總價值可能超過100億台幣。到底是什麼因素讓大長今如此受歡迎呢? 大長今以宮廷為背景,再加上據說劇本取材自史書「朝鮮王朝實錄」,因而很多人都認為大長今是一部歷史劇,其實不然。「朝鮮王朝實錄」是一本歷史價值很高的史書,它不但詳細地記載了朝鮮王朝五百年間宮廷生活的大小史實,對研究中國明清歷史的人來說,中國史書常因改朝換代,而有篡改前朝歷史的情形,而「朝鮮王朝實錄」中記載有關明清史實部份,因未被篡改,具體高度的參考比對價值。在這樣一本史書裡,其實並沒有關於大長今的故事。在此史書中,在中宗年代,提及長今或大長今的部份,共有十次。其中固然有嘉許長今的部份,但大多也都是輕描淡寫而已。劇作家的靈感主要是來自,在以皇家為中心的史書中,一個身份低微的醫女的名字,竟然能夠出現十次之多,可見她一定是一個傑出的人物。其實,也有史學家指出,出現十次的長今,可能並非同一人,因為,長今在當時是一個像現在的「怡君」一樣普遍名字,而大長今也不是封號,可能是叫長今的人太多,為了方便區分,而冠上去的,所以,大長今可能是年齡比較大的、身形比較大的、或胖的長今。無論如此,劇作家就根據她的文學想像力,並賦予長今現代感,展開一篇完全與歷史無關的創作。現代社會比起二十年前來說,在職業上,很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女性專門技術職工人的增加,例如、女工程師、女律師、女醫師、女主播等,因此大長今描述女性專門技術職工人的成功故事,頗能獲得現代女性的認同。另外一點,過去的歷史故事,絕大部份是以帝王、名將名相為中心,敘述故事,工人或農民似乎從來沒有對歷史發生過什麼作用,女性就更不用說了。而大長今中,卻讓工人成為歷史的主角。雖然,大長今是以一個成功的個人,而不是以集體的工人身份,影響歷史,其進步性大打了折扣。但相較於台灣的現實來看,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功勞,一切都歸於大政治人物、大企業主、大學者,勞工只有做為「維士比」的推銷對象時,才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臣來說,仍具有一定的進步性。 當然,大長今這部劇特別吸引人的部份,就是愛情故事的描述。劇中的男女主角,一反我們在通俗劇中常見的「一個成功的男性,背後總有一個女性扮演賢內助」的角色,而是一個男性,總是默默地守在女主角的身旁,幫女主角排除一切職業發展上的障礙,終讓女主角能夠完成心願。這一點相信感動了不少台灣的女性專門技術職工人。劇尾,皇帝與男主角閔政浩在爭取對長今的愛情上,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皇帝,被巧妙地安排敗給了閔政浩,也讓我們小民獲得了代理滿足。 大長今是一部宮中劇,但劇裡皇帝的角色,一點都不重要,扮演皇帝角色的男演員,甚至在整部劇拍攝完後,開玩笑說:我演得很輕鬆,根本不需要背台詞,反正說來說去,台詞就只有「很好吃」、「真的很好吃」、「這東西是怎麼做的?」。劇中小人物–工人,廚師、醫師、護士成為歷史的主角,每一個小人物的性格都非常生動,最大惡人崔尚宮與她的姪女今英,其實是父權社會中女性為了維護家族榮耀與利益的犧牲者。劇中的韓尚宮角色,更創下了難得一見的記錄–40多歲的女配角,而且,只演出了全劇三分之一份量,竟然能夠爆紅。顯示韓尚宮所扮演角色討人喜歡的程度。韓尚宮在劇中的角色,套在現代的公司制度上,算是中間管理階層,她對她的部屬長今,亦師亦友,不著痕跡,用心良苦地培養長今的專業能力。這恐怕是現代公司關係中,我們工人渴望,但幾乎不存在的角色。 大長今成功的要素當然很多,但其中透過歷史背景,展現韓國傳統文化,並用現代進步的女性主義觀點、平民大眾的觀點,詮釋歷史中被忽略的女性工人角色,是擄獲現代觀眾的決定性因素。 |
立委諸公,請對薪水尊重一點!
自第七屆立法委員上任一年多來,已有三名國民黨籍立委被判當選無效,另有李慶安因為雙重國籍問題被剝奪立委資格。因此,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修法,追討他們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和任職期間的薪水。對於民進黨想利用剛好這四名立委都是國民黨籍的機會,提案修法,並從中獲得選民支持的作法,基本上,因為議題符合社會正義,我們仍應該支持。但是,對於民進黨將薪水與選舉補助款,兩項性質不同的項目,混為一談,一併追回,從我們勞工的立場來看,無法認同,也非常擔心一旦通過,其後續對勞工的影響。 我們勞工在求職時,都會被要求填寫或口頭交待履歷,有些人因為擔心自己的婚姻狀況、年齡、學歷、經歷,甚至性向會妨礙就業,而選擇撒謊。事後若被雇主發現,雇主可以根據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予以解僱。此款的後段,講的不是損害而是損害之虞,因此,只要勞工有「虛偽意思」之事實,雇主有意要解僱,隨便都可以解僱。不過,現實上,若僱主覺得該勞工工作還可勝任,大多不會如此做。即使僱主選擇解僱該名勞工,也沒聽說過,要求追繳受僱期間的薪水的案件。 重新回到離職立委問題上來看,民進黨提案要求追討薪水之一節,其理由當然是就職本身屬無效,因此,就職期間的薪水就應該追回。但是,如果這樣的立法通過,立法精神建立,適用在勞工與僱主的關係上,就變成了受僱勞工在求職時,有捏造之部份,僱主就可以將之解雇,並追討工人任職期間的薪水。如此一來,雇主就會千萬百計證明勞工求職時,記載不實之部份,以便吞佔勞工的所得。 從法理上來說,勞工與資方簽定契約,並按契約提供勞務,資方也受領了,就有權領取薪水。這與契約的不實記載,並沒有關係。 在這個案件上,我們並不認為民進黨的目標是對準勞工,但卻可以看出他們平日對勞工問題是多麼缺乏理解。 我們無意為因賄選而遭取消立委資格的立委爭錢,我們甚至主張在修法提案中,應該規定以罰金的方式,重罰賄選立委幾千萬元。但是,請不要為了政治效果,而拿薪水開玩笑! |
司機打瞌睡釀巨禍,如何防止?
10月15日,統聯客運司機在高速公路行駛中打瞌睡,遇到前方停車,竟未煞車,連續衝撞13輛車,造成四死八傷的重大車禍。這類新聞其實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已經算不上是新聞了。只是因為它所造成的嚴重性,還是會引起大家一些討論。新聞媒體在責任追究上,大多把焦點放在司機個人,偶爾也會提到一點車況的問題。 結果,呈現的就是司機滿臉愧咎、司機以什麼罪嫌被移送法辦、後續報導就是被判了多少年。但是,對多數必須要乘坐客運巴士的小民來說,我們想要的不是司機被判了多久,而是以後可不可以避免發生或減少發生。 高速公路上的車禍,據高速公路警察局的統計,肇事原因最高的是酒後駕駛,其次是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再下來是駕駛不當。疲倦駕駛並未在列。但根據國外的統計,疲勞駕駛早已躍居車禍原因的首位,即便是愛喝酒的韓國人,疲勞駕駛也超過了酒後駕駛。在台灣疲勞駕駛並未入列,主要原因並不是台灣人都不會疲勞駕駛,而是在調查上,常常忽略疲勞駕駛,統計上的分類也不夠周詳有關。以致所有關於交通安全的宣導,都集中在酒後駕駛上。 大貨車、大客車的駕駛都是以此為業的職業駕駛人,酒後駕駛的情況,比一般人還少。但是,大貨車、大客車在高速公路上的肇事率,以車流量對比肇事率來看,是一般車輛的三倍。也就是說,大貨車、大客車的疲勞駕駛問題非常嚴重。因此,要改善大貨車、大客車所造成的大型車禍,必須要從減少疲勞駕駛做起。尤其是台灣每一萬輛車輛的肇事率越來越高,而酒後駕駛因集中取締已見成效的情況下,更令我們懷疑疲勞駕駛被嚴重忽略。 以這次統聯大客車車禍為例,司機坦承「精神不濟」,也就是疲勞駕駛。那麼什麼原因使他疲勞駕駛呢?我們是否可以找出辦法來減少大客車司機的疲勞駕駛,以保護我們的安全,也保護司機的全安呢? 我們的社會非常習慣把問題歸咎到個人問題上,因為這樣政府、企業、制度就都不需要檢討了。社會大眾也都在主流社會的價值下,習慣這種方法。於是,司機的疲勞駕駛肯定是他打麻將、唱KTV、不好好睡覺就愛出去玩…,結論就是他是一個拿所有乘客生命開玩笑的大混蛋!至於乘客小民怎麼辦?是不是多拿一點賠償金就好了?還是利用社會輿論把司機痛罵一頓、把他關久一點,就可以使車禍減少? 大客車、大貨車等職業駕駛人的疲勞駕駛,其原因可以略分為兩方面來看,我們必須正確看待其原因,才能初步提出解決問題或降低肇事率的方法。 一、個人因素:不管是打麻將、唱KTV,還是個人失眠、小孩生病、夫妻吵架,造成睡眠不足,或者有人明明睡也睡足了,開起車來就是愛打瞌睡。像這次統聯肇事司機被檢察官問起,既然疲倦為何不到休息區休息一下再開車時,司機回答說,怕客人投訴。仔細想想這句話,可以發現司機怕的其實應該是客戶投訴後,資方對司機的罰則。如果事發之前,司機到休息站休息一下,就不會發生四死八傷的悲劇了。可惜沒有任何主流媒體關心是什麼樣的罰則,讓司機不敢休息一下再上路,媒體把焦點放在承辦檢察官剛巧與死者熟識,認為這件事比較具「趣味性」。 針對個人因素,公司對於司機因疲勞而至休息區休息,結果延誤旅客時間,採取何種的罰則?罰則是否太重,以致司機寧可冒著行車危險,也不敢休息? 公司對於司機因個人疲勞,而請假時(不管正當理由還是如徹夜打麻將等不正當理由),給予何種的薪水、考績等不利影響,這個不利益影響相對於司機目前的整體收入,其影響有多重?例如:公司是否採取低底薪高跑趟費政策,以致司機若請假,該月的薪水損失太重等。 我們這樣談問題,並不是為了把所有的問題都推給資方,以便為釀成巨禍的司機辯解,而是為了指出,如果我們能夠解決上述的問題,至少可以降低一年中整體的肇事率。 二、針對制度因素:除了調查當日或前日司機的排班情況,查看是否排班過密,休息時間不足等違反勞基法的情況。也應針對司機整個的排班情況做調查,以便了解司機是否因疲勞累積而有慢性疲勞的問題。即使,一切符合現行的勞基法工時規定,但考慮到現實中,司機仍常存疲勞駕駛的問題,勞委會應該出面全面調查司機的工作與休息狀況,必要時,在勞基法中新增大貨車、大客車特別條款,降低司機的最高工時規定,但不得因此而影響本來就已經微薄的司機薪水。 |
從婦女保障名額談起
台灣自有選舉以來就有婦女保障名額、原住民保障名額。這是基於對弱勢者的一種保護措失,是出自進步概念的制度設計。在台灣幾乎沒有人否定它,不過,可惜的是也很少有人去仔細追究這樣的進步概念,是否充份落實。 婦女或原住民的保障名額設計,是基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結構性的不平等狀態,他們在社會、文化、政治、勞動、生活等多方面遭到不平等待遇,這些問題極需透過政治進行制度改革,但,即使在登記、選舉活動、投票上,再怎麼給他們平等的待遇,但在席次分配上,就一眼可以看出他們的弱勢地位。 如果,從這樣的角度來看,那勞工呢?勞工也同樣是處於結構性的不平等狀態,同樣是在選舉上,被賦予公平競爭機會,但現實上則基於動輒少則數千萬(縣議員)多則數億(立委、縣市長)的選舉經費,也無法得到公平的競爭機會。從國會到議會,政府政策中除了直接影響勞工的有關勞工的法律之外,從大的經濟、國防政策,到小的居家生活、上下班交通問題,不同的社會階層總有不同的利害關係。因此,勞工絕對需要自己代表,進入議會,參與政策決定。不過,我們工人的人數最多,只要工人意識覺醒,我們不需要保障名額。由婦女保障名額談起,只是希望喚起大家,不同階層需要不同代表。 也許有人要問,現在的婦女民代也並沒有真正站在女性立場講話,也沒有大力推動性別平等啊!是的,從進步的婦女運動的角度來看,婦女保障名額對婦女的社會發言權地位還是有幫助的,但它也存在著一個目前仍未克服的問題,就是當選者仍然是少數的婦女菁英,而且他們能夠在目前的環境下當選,也必須「與父權同流合污」才可能。因此,他們在諸多政策上,根本缺乏女性觀點。並不是女性就必然會有女性觀點。以吳淑貞來說吧,她雖然不具有任何政治身份,但,在過去八年中,她擁有實質的決策力,可是她何曾對女性的社會地位提升有過任何的貢獻;她也不曾對殘障的保護也過任何的貢獻。 借用婦女運動提出的「與父權同流合污」一詞來說,藍綠兩黨一直以來都會在不分區立委上,推派所謂的勞工代表,但這樣的勞工代表所以不受到基層勞工的信任,主要是因為藍綠兩黨作為資本家的政黨,要在這樣的政黨裡熬到不分區立委職務,恐怕不但是要同流合污,而且還要「出於污而勝於污」才可能。 關於勞工代表的人選問題,我們當然需要一個不需同流合污的代表。因此,一個經得起檢驗的工人黨政–勞動黨,以及一個經歷過無數次為工人爭權益的工會組織–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及其所屬的各基層工會所推出來的代表縣議員候選人高偉凱,必定是合適的人選。 |
反對台灣裁判支援日本職棒!拒當替代性勞動力!
九月十八日的中國時報體育版,載登了一則新聞。大意是說,日本職棒裁判預定本月20日展開罷工,因此,日本職棒兩大聯盟希望台灣棒球界能夠派裁判去日本,做臨時裁判,支援職棒的賽事。而台灣方面,職業聯盟因本身仍有比賽,所以只能支援一、二名裁判,中華棒協方面同意大批支援。另外,文中也附帶提到了日本職棒裁判罷工是為了要求加入「厚生年金」,反對加入「國民年金」。 這則放在體育版的新聞,重點放在裁判的跨國支援,尤其是台灣裁判有機會參加被評為比台灣技高一籌的日本職棒去支援,簡直是一種無上的光榮。網路上甚至出現有人半開玩笑地說,如果下一次日本的職棒選手罷工,我們的選手是不是就可以到日本去打職棒了呢?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你略會一點跆拳道,而甲、乙兩方正在打架,甲方向你求援說:你跆拳道了得,我很需要你的幫忙。我不知道你會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把乙方打一頓。稍微明一點理的人,或說稍微正常一點的人都不會!至少我們會先想想甲、乙為什麼打架,誰對誰非?我去幫著打,會不會觸犯刑法的傷害罪?就算是幫忙暴力討債的流氓,恐怕也會想到去幫甲到底天理不容到什麼程度?我觸犯的是什麼罪?這樣才能訂定「收費標準」啊! 其實日本的這次職棒裁判抗爭,是因為長期以來,日本裁判一直受雇於日本職棒兩大聯盟,但是到了今年,資方開始否定裁判的受雇身份,亦即否定裁判的勞工身份,因此,要求裁判從「厚生年金」轉到「國民年金」。這類的事件,在台灣也發生很久了,例如:聯結車司機、保險業務員、高爾夫球桿弟等,雇主為了逃避雇主應該付的責任(幫勞工投保勞保、職災、產假等),而否定勞工的身份。因此,日本職棒裁判的這行抗爭行動,其實是一種為了確保勞工身份的一場勞資爭議,並且,日本裁判決定若是本月20日之前,未獲得解決,將採取罷工行動。 根據聯合國下屬的國際勞工組織(ILO)規定,勞工採取罷工行動時,雇主若非有緊急且危險的理由,不得使用代替勞動力。也就是說,台灣的裁判不可以去支援日本的職業,破壞日本裁判的罷工行動。 一場罷工最忌諱的其中一點就是替代性勞動力。本來契約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但考慮到勞資雙方的處境,並非在真正平等的立場上訂約,所以各文明國家經過兩百年的努力,基本上承認兩點: 一、勞動條件要有基本的保障,劃出一條基準線,線以上才是市場決定或你情我願;不能掉到線以下。 二、勞工要有集體團結、協商、爭議的權利。沒有爭議權,就沒有真正的團結權和協商權;而爭議權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罷工。 罷工就是要讓生產秩序停頓。如果罷工而生產照常進行,那也不成其為罷工了。所以一個公司、一個工廠的工人罷工,別的工人入廠做事,讓罷工無效,是工人陷害工人的行為;不論叫scab或blackleg,都是很負面的,比起文謅謅的「替代性勞動力」,可以直接就叫工賊。 況且,台灣的裁判也是受雇的勞工,怎麼沒想到若是這樣做,會一是件親痛仇快的事情呢?2004年韓國的一家100%日本投資,生產半導體用真空幫浦的工廠,勞工好不容易展開一場罷工,結果,日本資本正是從台灣請來勞工,破壞韓國勞工的罷工行動。台灣若再不正視這樣的事情,還在用一種偏差的角度看待事情,台灣將成為國際上惡名昭彰的打壓勞工的傭兵輸出地。 |
1-6 of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