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服中心通訊第59期

竹北市公所清潔隊員成立工會

幾位竹北市公所的清潔隊員四月間來到我們辦公室,討論幾個隊員最感到困擾的問題,包括:

一、請假規則不合,且限制過多:每天有請假人數限制,超過人就不准假;但其實隊內人手足夠,沒有嚴格管制的必要。另外,想請病假不給請,說要先把補休特休都請完,才能請病假。甚至有人在收回收過程受傷,隊長不給請公傷假,要求只能請自己的假。也因為假不好請,每個六來加班所累積的補休往往休不完,期限一到就自動歸零,形同做白工。

二、值夜值日不合理,且補貼太低:每天晚上固定要排兩個人值夜,但值夜的人先要協助整理回收垃圾,之後還要打掃隊上環境,到晚上才是只有接電話。整理回收的部分,跟隊員正常時間的工作內容差不多,形同加班,卻不用給加班費。整個晚上值夜,隊上只給200元津貼,而本人值夜才有一天補休;如果找人代班,要給代班同事500元,也沒有補休,等於自己倒貼300元。另外週日固定要輪市場收垃圾,等於工作六天(因為星期六常態性要來加班)之後還要來加班。

三、獎懲制度不合理,常常亂扣錢:舉例來說,當天臨時請假要扣一千元;在路邊休息時抽菸被抓到扣四千;沒穿反光背心與膠盔扣八千。重點是,如果這些規定明確,也許大家還沒話說;可是規定又不明確,有些人扣有些人不用扣,有時候要扣有時候不用扣,造成大家無所適從又人心惶惶。

此外,還有一些問題,隊員有意見,也很難跟上面反應,諸如:為什麼從民眾手上接過資源回收以後,就必須在行駛中的車上做好分類(有人因此在車上滾來滾去);又如,環保局、市公所、廠商三者之間對於回收的標準不一,以及可以按比例作為隊員福利的各類回收物的重量問題;民眾投訴內容是否合理以及隊上的因應問題等等。

目前市公所是週四、週日不收垃圾,至於掃街、公園、除草等等,有些是清潔隊做、有些外包給廠商。垃圾車、資源回收車、廚餘車等,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確實有必要管制休假;但是其實有機會朝幾個方向解決:1.掃街、掃公園等等較有調度彈性,可否支援;2.如果真的不行,就要考慮是否加人手;3.已經可以請假的情況,請什麼假要顧及隊員的意願和權益;4.考慮隊員的家庭生活不能讓人「永遠休不到星期六」5.但是「不給請公傷假」這一點需要勞雇雙方溝通,看到底什麼狀況。

  無可諱言,一般人對清潔隊有個印象,而這個印象確實離事實不遠,就是「隊員通常是某某長官、民代、里長的親朋好友」。也因此,隊員們籌組工會,也遭遇到龐大的壓力各種關係紛紛傳出諸如「一個月內要解散工會,否則所有優於勞基法的待遇都砍掉」、「加入工會,就調單位」等等,這使得很多隊員猶豫、觀望是否加入工會——不過,這也是台灣各地會有的情況,不限於公家機關,而且私人企業可能壓力更大。所幸,工會會員人數仍然緩慢地成長中;現在最重要的是,雇主方面要儘快認識到:籌組工會是一百多年來文明國家承認的勞工權利,也因此我們從八十七年以前就寫到法律裡面明文保障,這沒有誰針對誰的問題,勞雇雙方要趕快坐下來,協商怎麼把服務市民的工作做好。

  依照這個工會的組織章程及名稱,其實所有竹北市公所的受僱員工、非公務員身份者,都可以參加。不過目前全體會員都是清潔隊員,以隊員關心的問題為主要訴求。未來如果其他員工認為工作上有需要集體和雇主協商的議題,也可以加入這個工會,由工會擴大幹部組成並新增勞資協商項目。另外,就清潔工作來說,目前台北、新北、桃園、高雄等地,都有環保局的員工組成工會;未來各鄉鎮、各縣市的清潔隊員需不需要、能不能聯合,也是我們可以留意的方向。

航欣科技員工自救會抗爭

雇主終於同意關廠歇業 卻爆發案外案

  生產汽車導航的航欣科技,幾年來時有積欠員工薪資的爭議,到最後只剩下廿幾名員工。去年以來,又積欠了一到六個月不等的薪資,員工要求公司乾脆關廠歇業、讓員工可以申請墊償,公司不願意;員工只好組成自救會,在今年223日於廠房大門拉白布條,董事長夫人出面回應,才當場承諾關廠歇業,當天下午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就進廠,確認全體員工在當日終止勞動契約與關廠歇業事項。32日勞資雙方在縣府調解,315日勞工處會同相關單位到現場依事實認定關廠歇業正式進入墊償程序,不過,員工的年資很深,還是有超過墊償上限的部份,目前沒有著落。

  另外,223日就已經確認大量解僱且雇主無法支付資遣費退休金,32日勞資爭議調解會就已經確認積欠的金額,但即使經本中心催促勞工處仍遲遲未請勞動部開始限制出境程序。直到本黨籍縣議員高偉凱在512日比照六年來的慣例將總質詢的內容「洩題」給縣政府,勞工處才在次日開始行文。

  員工自救會的抗議行動,獲得媒體報導,也因此我們辦公室開始接到另一類受害人的電話,從台北、新竹、苗栗、台中、台南等地都有。原來是之前有投顧公司在跟民眾推銷未上市股票,通常是「股票即將上市,依法大股東要分散股權;公司很有前景,現在買,以後會大漲」之類的說法,而這些受害人正是買了航欣的股票。受害人有人買了十幾萬,也有買一百多萬、兩百多萬的;受害人表示,買了以後,又收到投顧或航欣的信,要求再多買,再到後來,投顧公司的電話就找不到人了,打到航欣,也是一問三不知。投資者每天等沒有消息,突然在223日看到新聞,公司自己說一年沒接訂單、欠薪、關廠歇業,不知找誰討回血本,只好上網搜尋到我們辦公室的電話。

  據了解,投顧公司自行向不特定公眾推銷股票,是違法的。至於宣傳某公司即將擴廠啦、接到大訂單啦、有什麼展望啦,可能在違法邊緣——畢竟,我昨天寫了一封電郵給蘋果,請他以後手機給我做,他回我一封「未來如有機會再研究」,我也可以對外講說我可望接到蘋果的單;反正展望人人可說。不過,這種公司,可能做完一批就解散,再重組另一家公司,讓受害者找不到人;至於犯罪行為是否和航欣公司本身有關(用膝蓋想也有關,但沒有證據),還有待檢調單位調查。

  這是本中心成立廿餘年來,第一次接觸這一類案件;我們惡補了一點法律知識,和調查局連繫,確認調查局已經立案偵辦以及負責本案的調查站及調查官,協助宣傳受害人儘量送相關事證給調查站;另外,我們建議受害人組織自救會,而實際上有一些人也透過我們辦公室和自救會取得連繫。目前已知該案已由調查局交給地檢署,而且認定航欣董事長夫婦涉案,於4月下旬限制出境(這比新竹縣勞工處還快,這離大量解僱已過了兩個月,而勞工處還可以說「他們已經因為別的案子限制制境了」言下之意是勞工處就不必急著辦)。

本刊版權工有,歡迎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