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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通訊16 2006.08.31出刊

張貼者:2011年7月24日 清晨6:18高偉凱   [ 已更新 2011年7月24日 上午10:34 ]
親愛的,我把加班費變少了!
中壢某印刷電路板廠「變形工時」變變變! .......全文
 
中壢某印刷電路板員工向本中心電話申訴,表示公司要把原來每日上班八小時的制度變成十二小時(因為中間有一個小時的休息要扣掉,所以實際一天只有十一小時)、做三休一;每月做完一百八十多個小時後,剩下的工作日才以假日加班(加發一倍)計算、第九個小時後才算1.33倍、第十一個小時以1.66倍計算。。但是如果在正常工作日請假的話,就要從加班時數裡扣掉正常工作日的請假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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