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政見登在選舉公報上,有幾個困難: 一、 是技術性的限制,只能寫600字──還好標點符號不算。所以不能把所有想做的都寫上去,而且還要儘量寫得簡要,想要多做說明也不行。 二、 是法定職權的限制。理論上,議員的法定職權是立法和刪預算,可是大部份「主張要做什麼事情」的,都屬於加預算。議員要行政部門加預算,如果他硬是不加,議員拿他沒辦法;這種東西要寫在政見裡,實際上應該是選縣長才要寫。當然,也可以寫「我主張做什麼,所以我支持什麼什麼預算不要刪」,不過議員應該要監督縣府,對於縣府本來要做的事情,我們如果肯定就默默肯定就是了,犯不著大聲嚷嚷;重點應該還是我們看法跟縣府不一樣的部份。 三、 是政見和當選後的實際作為,沒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說一套,做一套」;選後實際上花了多大力氣落實,其實在政見裡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政見完全可以變成「作文比賽」。 四、 有些事情,例如竹北交流道改善、生醫園區的醫院要如期完成,明新科大後面拉一條台一線替代道路,等等,很重要,但是大家都會贊成,甚至已在進行中,爭議不大。不寫,好像我們不支持要做;寫了,又無法跟其他候選人做出區別,浪費600字的空間。 五、 其實議員會花很多時間,在民眾隨時反應的問題上面;所以很多民眾對議員的期望,不是政見裡提出什麼東西,而是當選後能不能「叫得動」──但是這一點很難寫在政見上,而且也一堆人在寫,什麼「隨叫隨到」、「熱情專業」(真不知是那方面專業,又教育專業又工程專業又環保專業嗎?)、「24小時全年無休」等等。例如,五年前我們的政見並沒有提到瓦斯,但是從去年冬天瓦斯不足,到今年春天爆發的很多用戶瓦斯度數飊漲,這不是我們的政見,但我們仍然花了很多心力去處理(真是抱歉,瓦斯度數的問題,到現在還沒有結論)。 六、 如果我們不只是為了這一次要當選,還要提出為二十年、四十年長遠發展的主張,難免會有得罪人的部份;要得罪人可以,但是我們希望說明清楚,可是字數限制又不讓我們說清楚。 七、 政見要登在選舉公報上。一般來說,愈短愈有人看;寫太長,人家可能看第一行就跳過去了。但是我們又實在話太多,非要寫滿600字不可,實際上也還沒說完。 八、 還有一種令人哭笑不得的政見,例如我們寫了一條「杜絕濫挖砂石濫倒廢土」,可是,難道會有那個候選人會「支持濫挖砂石」嗎?我們只能期待,根據過去五年的實際作為,民眾會看到在表面上的「作文比賽」底下,各個候選人真正關鍵性的區別在哪裡──當然也不是說別的候選人都不好,畢竟人口多,問題多,多席次的選舉,正好讓這麼多當選人有機會各自專注一些不同面向的問題。 不管怎麼樣,在這些困難的限制下,我們勉強寫了600字以內的政見11項,不見得是縣政最重要的11項,但是是我們自認為跟當前縣政府意見最不一致的11項,甚至是我們和其他候選人最可能不一致的11項。雖然以後也會登在選舉公報上,不過先貼出來,大家可以討論討論。有時間我們也會隨時寫出針對某一點更詳細的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