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的鎖鏈
/617 2008.10.1 我從小出生是一個超大的家庭,上有阿公,爸爸有六兄弟。父親排行老大,母親是個目不識丁的村婦、又重男輕女視錢如命的人。我排行老三,因為是女孩,被認為是賠錢貨,所以出生六個月就被賣到一個住在山上一家大人三口的家裡做孫女,上有高鄰八十多歲的阿太,五六十歲的阿婆,還有一個十來歲的叔叔。七歲前幼兒時期的記憶模糊,到了八歲,我那個叔叔娶了老婆,結婚當晚我端上洗臉水給她,她們就成為我的養父母。養母是個書香世家,一嫁到我們家就帶我到國民學校報到,要我上學,讀書認字。當時女生要上學的機會就不多,更何況我是養女。要開學的前兩天,媽媽挑兩籮木炭到芎林街上賣,換的錢給我買布鞋。當時物資缺乏,上學都打赤腳,只有我有鞋穿,羨煞不少人。阿太、阿婆和爸媽對我非常好,我心很踏實,有種歸屬感。我也很努力地跟著家人學做家事。隨著日子的成長,弟妹相距出生,我當了姐姐,生活忙碌又有成就感,這是甜蜜的負擔。 我已十七八歲了,雖然不是很正,但很有人緣,不論做工或做任何事,不曾給人嫌,看在我親生母親的眼裡,真有說不出的滋味。偶爾有碰面,她會跟我說:「妳不是他們親生的,替他們做再多,他們也不會感激妳。」每次碰面都是一樣的話。她還說「找個結婚對象結婚,做的錢都是自己的。」說多次了,我信心也動搖,認為這樣說也有道理。 我有個青梅竹馬的對象,就是蘭芳,兩人無所不談,他跟我一樣是人家的養子。我跟爸媽談起要嫁給他,爸媽極力反對,說他是養子,他養父還有親生兒子,以後分家養子會分不到財產,這段婚事就告吹。可是看在別人眼裡,認為父母要留我在家做事幫忙賺錢,才是主要原因。經過ㄣ次的相親,父母再去探門風,都不理想。我想那有這麼巧,每次都不好,可能真的要我幫忙賺錢才找藉口。最後一次相親,我就跟父母說你們不用去探聽,好壞我的命我決定嫁。父母不放心,還是偷偷去探門風,對方是獨子,上有父母姊姊和妹妹,有兩甲的田,算是好爺人;男主人很扒灰,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搞到大肚子,最後他幫女兒找個三餐都不繼的當丈夫,結婚後就在娘家田邊蓋鐵皮屋住,女兒生出的小孩不知道要叫外公還是叫爸爸,村里都知道此事。我對父母的意見當耳邊風,想男方在市郊有兩甲田,再怎麼差也比死守在山上好,不愁吃穿,欣然的答應這門親事。 結婚那天坐上花轎,下了山,再坐新娘禮車到新家拜見公婆,展開另一個人生旅程。第二天起床去廚房做完早餐,走到客廳開大門腳踩過門檻,剎那間心涼了半截──我怎麼會踩死一隻小雞!四下無人,偷偷把它丟在屋旁的稻田裡,為了這件事心裡始終一個疙瘩。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兒子阿州出生 ,喜獲麟兒,母以子為貴,日子過得較踏實,帶孩子負責家中的三餐。 有一次我在哄小孩午睡,公公開我房門,要騷擾我,我奮不顧身爬起,他告訴我說:「阿菊,只要你肯,我不會告訴別人,也不會給我兒子知道,我的財產也會分給妳。」我當時非常害怕,後來每次碰面我都刻意閃開他。歲月如梭,家裡平靜了一段時間,接著老二阿珠出生,做月子才十來天,婆婆就命令我提著全家的換洗衣服到河邊洗衣服。我邊洗邊哭,鄰居叔婆伯婆也為我叫屈,因為台灣人的習俗做月子要四十天才能碰冷水,而我只有十來天,只有十來天耶!好死不死,我正在洗衣服,爸爸從家裡帶著雞隻到我婆家這邊要替我做月子,我一抬頭看到爸爸,眼淚不聽使喚直流,爸爸也沒想到女兒嫁到這邊給人苦毒。爸爸咽不下這口氣,直接去找親家和親家母,說:「你們沒幫我女兒做月子,我帶回外家幫她做。」後來婆婆有點收斂,此事也不了了之 , 三四個月時,公公老毛病再犯,我在廚房做事,他又來騷擾我。這次我認為不能再姑息了,我跟婆婆說公公戲弄我;婆婆聽了不但不生氣,反而說「你要是肯,沒關係,不用在外面花錢。」真是氣死人。 晚上在房間裡我告訴先生,先生不問青紅皂白,就硬指我跟她老爸有染有一腿。從跟他說那天起,規定我不能穿鬆緊帶的內褲。他說穿鬆緊帶的褲子跟她老爸辦事比較快;還把衣櫥鎖起來,鎖匙他保管,包括金飾等,要換衣服要得到他的允許,衣櫥上面還擺著一把鋒利的鐮刀,表示隨時隨地要砍我的腳筋。我非常的無助非常痛苦.............唯一的辦法只有回娘家求救。 回到娘家表明一切,娘家親戚都替我抱不平。章叔教我怎麼應付我身邊的枷鎖:他告訴我衣櫥只是鎖君子,要開抽屜只要一隻腳頂著抽屜中間,兩邊把手用力一拉,抽屜自然就開,衣櫥也一樣。他還說這個家不值得留戀,以他認為,家裡沒一個人站在我這邊,再待下去也沒意義;首先兩個孩子不要帶走,因為帶著孩子麻煩很多,更何況這般家庭打出來的也是孬種,不要也罷;還有出嫁帶過去的東西,尤其是衣服一件也不能留,怕他搞鬼拿衣服給術士,搞得雞犬不寧。 首先講好不動聲色,叔婆伯婆還有爸媽陪我,把我送回婆家,把婆家長輩鄰居叫到禾埕(廣場),表明我家女兒知書達禮,嫁到妳們陳家,你們長輩給我作證,只要我們家女兒那裡差池,一定不會放過你們。在芎林,陳家是望族,大伙房屋住著很多叔公叔婆、伯公伯婆,輩份和我公公同輩,他們都不恥公公的作為。我房間的窗戶和二叔婆的窗戶相連,叔婆知道我的處境,偷偷告訴我:「阿菊妳回來後,你家裡對妳的態度完全沒改變,反而放話要修理妳,我看妳還是離開這個家,雖然我捨不得妳走。如果妳不走,會給他們苦毒死。妳的衣服可趁他們不在家,用繩子綑一綑,從窗戶傳過來,我暫時幫妳保管,等有機會才叫人來載走,這樣也不會擔心他們會拿你的衣物到乩僮或金斗甕裡搞東搞西。」我聽了伯婆一番話,馬上快速打包,綑綁一包包衣物往窗戶口傳過去。事情搞定,我不動聲色,晚餐還是準備全家,一用餐幫孩子洗完澡哄小孩入睡,我心裡一直盤算著明天該幾點離開................ 天微亮,是夏天,大概清晨四點,我輕輕的起床,唯恐驚動熟睡的大人和小孩,也慢慢地移動大門,開了一個只能斜著出去的門縫,我正式離開那魔鬼地獄的地方。大清早在馬路上走,碰上巡田水的阿明叔,他知道我的處境,知道我要離開陳家,他告訴我絕對不能走大馬路回娘家,要走山路,因為我是用走而我先生是用騎車,很快就給追上。於是聽了他的建議,我走飛鳳山的小路,邊走邊想著為什麼我的命是這般的苦,從出生是女性就被生父母送給人;養父母在我小時後幫我找算命師算命,算命師鐵口直斷地告訴父母說:你這個女兒嫁三個老公。父母問看是不是有辦法改運,算命師囑咐要扎稻草人,還有他所畫的符咒貼上,及紅包裝錢和柳樹枝、桃樹枝,三更半夜送到大馬路上就能改運。我心裡邊走邊想,又想還睡在夫家床上的一對年幼的子女,走著走著就像行屍走肉回到娘家的果園。還沒到娘家,隔壁的章叔就到路上阻止我先別回家,因為先生已比我早一步到娘家,我娘家當然不承認女兒有回來。對方等著等著等不到我,而我們這邊倒跟他要女兒,結果他識相的走人。就在娘家躲躲藏藏過十來天,我心裡非常痛苦,邊心繫放在那邊的兒女,另一方面又對未來一片茫然,何去何從,肚子裡又有兩個多的身孕,沒錢又沒勇氣墮胎。 好加在我遠房有個姑姑住基隆,她收留了我,讓我有個暫時躲藏避難的地方。是勞祿命,或是在一個陌生的地方閒不下來,於是就到六堵工業區的一家水產家工廠作女工,是負責撥蝦仁的工作。蝦子是冷凍蝦,泡在水裏,我們把蝦殼剝去,只留蝦肉。從事罐頭加工,一天站著工作八小時,手泡在水裏八小時,累得手腫腳腫,但咬著牙還是每天上工。姑姑體諒我肚子這麼大,要做工非常吃力,就介紹姑爹的一個朋友老林給我,他是退伍老兵,人是滿憨厚,他提供我生活,我也照顧他的起居,住在台北市西園區。 原來婆家的事情又沒解決,對方還一直放話,如果要離婚,要我拿一筆錢給他,他才願意簽字。我真的非常苦惱,明明錯不在我,還要我拿錢才肯放過我。媽媽去請教在警界服務的舅舅,舅舅請一位當律師的朋友寫了一分告訴狀到法院,對方接到法院傳單嚇死了,開庭當天自知理虧,在法庭就和我和解,不但願意跟我離婚,還給我瞻養費。 事情告一段落,我也正式嫁給我落難時收留我的老林,成為林太太。肚子裡的孩子也出生,成為老林的兒子。 本來的房子是違建的鐵皮屋,有了家庭,畢竟很寒酸,於是夫妻努力賺錢。我到一個有錢人家幫傭帶小孩,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由眷村改建的小樓房,開了小雜貨店。看店和帶孩子由老林負責,我則每天搭公車上下班。 過了兩三年,我再替老林添了一個兒子,一家四口省吃儉用,生活還能過。 好景不常。有一天我休假在家,老林抽空跟朋友到外面打麻將,打到中途身體不適,朋友送回家,我馬上叫救護車送醫,在車上就死了。在鄰居朋友幫忙下,草草辦完喪事,沒時間傷心,接著繼續上班。孩子一個六歲、一個四歲,買幾個饅頭放在椅子上,把門鎖上,我就上班去。我那開貿易公司的老闆,我在他們家還要帶小孩。本來我先生還沒過世,每天不超過七點,他們就回家替我交接;我先生過世後,每天最後一班公車才回來接班。每次回到家看到兩個孩子渾身髒兮兮在牆腳邊椅子邊睡著,心裡非常酸楚。 幾次老林的堂哥堂嫂到我家,都為他們林家後代叫屈,當面罵我殘忍──不為自己想,也要為孩子想。 於是他們就替我介紹一個住在同一棟一樓、在商船當船員的老李。老李真的是老了,與我差將近二十歲,比我養父還老。看在鬧區有店面,船員錢又多,很快我就跟他結婚。 開了早點店,日子過得安逸,轉眼時間過得真快,兩個兒子都有穩定公家的工作,也都結婚生子,我們兩老已是三四個孫子的爺爺奶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