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青矗的〈低等人〉 /李雅芬(前宏利人壽勞資爭議員工)2007.1.6 這篇文章是在描述一位拖垃圾的臨時工人,從年輕工作到老為公司付出一輩子的時間,做的工作是既卑微又粗重。做了三十年的臨時工,對一個人的人生命運一輩子都沒有翻身的機會。這麼多年來公司長官不付出一點點的心力,來讓他成為正式員工;如今年老了,公司決定不要再用他,這對一位年老的人來說是非常大的打擊。因為工作沒了,往後的生活將是一大問題;平常只靠臨時工的微薄薪水,根本無法有多餘的錢來維持失去工作後的生活。就在無助、絕望、不甘的同時,最後選擇用死來得到公司的撫恤金,讓年邁的父親過寬裕的生活。雖然他做到了,但父親也瘋了,這樣值得嗎? 讀了這篇文章,讓我想起我父親,他退休後到民營的清潔公司做回收垃圾的工作,一直隨車工作了幾年。後來在競爭下,工作愈來愈少,老闆就叫爸爸不要做了,所以年終也沒領到,更不用說資遣費。雖然全家都感到生氣,替爸爸打抱不平,但也無能為力。 因為那段時間工作的關係,爸爸為人老實,很多飯店、園區工廠的回收都讓爸爸來做,所以爸爸就租一塊空地來做資源回收。經過了兩年,老闆又再找爸爸回去上班。爸爸領的是日薪,有做就有錢,薪水是隨車的薪水,還時常充當司機,偶爾還開我們家的貨車,就這樣工作了幾年。 前年勞工退休新制上路後,老闆因為沒有幫員工提撥而被追查;那時公司有幫爸爸申報薪資所得稅,但爸爸的勞、健保都沒有,所以老闆就請爸爸把健保加在公司,新制的6%要從我們的薪水中扣。我當然反對,因為爸爸勞保已申請退休了,而健保加在哥哥的公司,由公司全額負擔,況且爸爸已六十歲了,做的工作就像臨時工一樣,做一天算一天,動不動還讓你們東扣西扣,沒有人來輪班就找我爸爸加班,今天公司被罰也是自找的:你可以選擇不要幫爸爸申報薪資所得稅就沒事了,但是你們不是,該盡義務又不盡,該有的權利又要有。後來我就不再理他。最後結果是我的堅持,爸爸的健保仍然在哥哥的公司,由公司全額負擔;爸爸的公司則不要幫爸爸報所得稅;因為爸爸時常充當司機,又要求公司幫爸爸買了意外責任險。這些如果我們不要求,老闆是不會做的。 今日的社會在每個角落,都有故事中的人,不單是清潔工,各個行業都有下階的人,連工廠的作業員很多都是約聘人員:公司有訂單就找一些來工作,沒有訂單就不用來工作,這真的是比外籍勞工還不如。外籍勞工通常來台灣工作,一聘僱就是二年三年,我們自己的工人約聘就只有三個月:這三個月做完,下三個月可能又要再換到別家做,甚至還不確定下三個月的工作是否有著落。這樣的生活讓我們非常地擔憂。我們都曾經為公司努力付出過,但老闆沒有為此而感動,也很少有老闆在吃香的喝辣的時候想起我們。我們就像是圍繞在榮華富貴外的絆腳石,讓老闆們覺得我們是不滿足、想和他們作業找麻煩。事實上我們要的很少,只想要得到公平的對待而已。 故事中的粗樹伯是用非常絕望的手段來告訴我們他的不滿、他的無助和委屈,但公司因為他的死而改變了嗎?這樣並一值得。真正的價值是利用自己的想法來影響別人,讓我們很清楚地知道什麼是我們該做的。往後的大環境仍然跟過去一樣,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唯有我們盡自己的一點點力量,別再讓現狀這樣惡性循環下去。 |